关于积极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通知

朗读

浙环200728

 

各市环保局:

近年来,我省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活动取得了可喜的进展。截至日前,全省已有3家企业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2006年又有5家企业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技术核查,即将跨入国家环境友好企业行列。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活动,促进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树立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环境与经济“双赢”的企业典范,请你们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环保部门既要大力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并申报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又要严格把关。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实施方案》提出的22项条件,积极鼓励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同时严格把关,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必须在浙江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我局已公布的浙江省环境保护信用星级企业中遴选。

二、制订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计划。各市环保部门要制订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计划,并填写工作计划表(见附件),于3月15日前报送我局,由我局汇总后报国家环保总局。

三、指导企业制订和实施创建工作方案。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创建过程大致分宣传发动,成立领导小组;分析差距,制订方案;组织实施,整改提高;自评自审,查漏补缺;编制材料,申请验收等五个阶段。对开展创建活动的企业,各市环保部门要指导其制订和实施创建工作方案。

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各市环保部门要积极做好初步审查和推荐上报工作。指导企业填写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申请表,编写创建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反映企业创建工作过程,技术报告主要反映创建工作的成果。对符合考核指标、初审合格的企业,正式行文向我局推荐上报,同时附申请表、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等材料。2007年的推荐材料报送截至日期为5月15日。

联系人:吴志阳;联系电话:28869080。

 

附件: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计划表

  

 

                    二○○七年二月二日

附件:

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工作计划表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主要优势

主要差距

本年度

计划推

荐的企

 

 

 

 

 

 

 

 

 

 

 

 

本年度

重点指

导(暂不

推荐)的

企业

 

 

 

 

 

 

 

 

 

其它

说明

 

 

 

 

                   市级环保部门盖章

                         

 

 

  

 

 

 

 

 

 

 

主题词:创建 环境友好企业 通知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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