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进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落实负责机构和人员
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有关组织机构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按时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各设区市环保局要在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要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三、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内容、格式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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