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规范我省特色畲寨建设,指导民族村保护文化多样性,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现就特色畲寨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基本要求。特色畲寨的建设,应当符合《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的基本要求,突出畲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按照不同畲寨的自然禀赋、历史传统和未来发展要求,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畲族传统文化特征和文化生态系统,体现不同畲寨多样性人文、生态、经济特色风貌,充分呈现畲族的村寨文化,彰显民族风情、畲寨特色。
二、制订村庄规划。特色畲寨建设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庄规划,在此基础上开展村庄设计和村居建筑设计工作,并经有民族专家参加的评审组评审。
三、突出古村保护。注重对传统村落风貌的整体性保护,古村保护良好的特色畲寨应力求保持原有风貌。其它特色畲寨应保留或恢复一定规模的畲族古村落核心区,核心区内古民居、古建筑最大限度地保持古旧风貌,一般应集中连片,单体建筑在10处以上,无现代建筑杂建混建。古村或古村落核心区保护应达到以下要求:
1、环境得到整治,无乱搭乱建、无破败房屋;
2、建筑立面得到改造,建筑外观构件完整,墙面、屋面平整,保留泥墙、砖墙、石墙和灰瓦,无明显现代建筑材料裸露;
3、进行室内装修改造的,主材应尽量采用砖木材料、仿古建材或进行仿古处理;
4、道路铺设采用石质、砖质材料,无水泥、沥青路面;
5、恢复保留有代表性的原生态劳作工具,如石磨、水车、石碓等。
四、改造民居建筑。对不属于整体或核心区保护的现有其它民居,进行整体改造或立面整治。
1、实行整体拆(搬)迁改造的,应在村庄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单体设计,可以统一户型结构,也可以提供若干户型供村民选择。建筑设计应充分体现民族特色,并组织有民族专家参加的评审组评审。
2、实行立面整治的,应进行整体方案设计,体现整体协调性和畲寨风格,无明显现代建筑材料裸露,无超高突兀建筑,无置顶金属水箱、玻璃房等构、筑件,太阳能、空调等设备应遮挡或其它方法隐化处理。立面整治方案设计,应组织有民族专家参加的评审组评审。
3、民居拆建和整治,尽可能地选择传统建筑造型、营造法式和建造工艺,使用地域建筑材料和以粉墙黛瓦为主的建筑色彩,在屋顶、山墙、披檐、墙身、门窗、腰线等部位适当镶嵌畲族建筑元素,保留畲族村寨的建筑风格以及与自然相协调的乡村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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