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宗委省农办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创建活动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号),结合我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商省农办,现制定2009年我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名额分配
计划在2009年度创建20个左右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考虑到民族村的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及地区平衡等方面的因素,并经初步了解,现拟定初评名额分配如下:
杭州2——3个、温州3——5个、湖州1个、金华1——2个、衢州3——4个、丽水3——5个、台州酌情。
二、时间进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民宗委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minzongwe/2021/0521/65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