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非农建设指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非农建设指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市非农建设指标交易行为,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指标标准农田指标调剂和省统筹补充耕地的通知》(浙土资发〔2018〕20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土资规〔2018〕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运作模式
(一)政府授权。由东阳市人民政府授权东阳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及东阳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垦造项目运营,并管理项目垦造形成的非农建设指标。
(二)资金来源。由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筹集。
(三)项目实施、验收。各镇乡街道和东阳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为共同责任主体。各镇乡街道为具体实施主体,由每个镇乡街道申请立项,签订施工合同及项目实施等工作;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支付各镇乡街道开发费用;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监督主体,做好项目前期选址、立项的指导工作、编制规划预算方案、组织招投标和项目实施的监督、验收工作以及浙江省土地整治监管监测系统的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的报备工作等业务。
(四)指标交易。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搭建市级非农建设指标交易平台,全市所有非农建设补充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统一纳入非农建设指标交易平台管理。拟交易的非农建设指标由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经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审核,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同意后,由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公开交易。相关职责如下:
1.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全市非农建设指标交易规则制订、指标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
2.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展指标供求分析,拟订补非农建设指标交易方案,定期分析指标交易情况。
二、指标交易价格标准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参照省级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指导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价按100万元/亩标准收取(含空间指标)。
(二)结合东阳实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在该范围区间内:收费标准按耕地等级确定,10等水田35万元/亩,每增加或减少1等加或减5万;10等旱地20万元/亩,每增加或减少1等加或减5万;其他地类参照10等旱地标准收取。
(三)以下几类项目的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收取标准:
1.非营利性的交通、教育、卫生、养老、保障安置房、军事用地等公建、公益类用地涉及占用的按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2.营利性的交通、教育、卫生、养老用地涉及占用的按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收费标准的100%收取;
3.商业住宅用地涉及占用的按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收费标准的100%收取;
4.文化旅游用地涉及占用的按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5.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及工业用地涉及占用的按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收费标准的25%收取;
6.机关事业单位、村(居)用地涉及占用的按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7.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二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均为建设用地的不收取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
三、指标交易原则、方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