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低小散污”企业整治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亩产税收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6〕5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亩产税收清理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亩均论英雄”发展理念,通过加强工业企业亩产税收清理规范,进一步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至2018年底,全市70%以上的工业企业达到行业亩产税收标准;到2020年,全市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达到12万元以上。
二、清理规范的对象
经核定,2017年度亩产税收低于8万元/亩或低于全市各行业亩均税收的全部企业(税收按纳税大户评定口径计算,用地面积以企业实际使用为准,含租用和登记注册等情况)。其中2017年度亩产税收低于1万元(含)的工业企业列为整治关停对象。
用于出租的企业地块或厂房,原则上以登记注册企业的行业和用地面积核定,并承担清理规范主体责任;区内各租赁企业税收产出可列入该地块核算范围,同时按租赁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或厂房面积为准,按行业区分列入清理规范的范围。
三、清理规范的标准
以行业平均亩产税收作为清理和规范的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1)。行业平均亩产税收低于8万元的,按8万元/亩作为标准。用于出租且不能确定行业类型的企业,整体上以8万元/亩的标准清理核算。
四、工作措施
1.从严对标排查。全市以镇乡街道为单位,严格按照清理规范标准,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一企一档”台账,完善分类处置、整改销号等管控机制。突出重点清理规范对象,集中开展低效闲置工业清理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库,逐步建立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改造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跟踪、督查和评价制度。
2.坚持多措并举。深入实施限期整改并收取保证金;安排节能限电;低效公示通报;严格规划和土地管理,依法拆违和推进旧厂房改造;推进监管整治常态化;税务辅导和低效稽查;建立公开举报、抄告督办制度;成立全市闲置土地和厂房租赁交易中心,实施二次招商、招租等工作措施,确保亩产税收清理规范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3.严格执法监管。充分依托镇乡街道网格管理机制,固化汇总抄告督办制度,完善镇街、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解决镇乡街道“看得到,管不起”和职能部门“管得起,看不到”的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4.加快入园集聚。各镇乡街道要充分利用存量用地,低效闲置用地、僵尸企业的二次开发建设小微园,严格入园标准,规范管理服务,积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作坊)通过联合抱团、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入园,引导企业集聚提升。
五、工作职责
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亩产税收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实施,确定清理规范具体实施方案和目标对象,牵头各部门站所严格执法监管,及时汇总上报辖区内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