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的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为,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全力推进美丽东阳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城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市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楼国民
副组长:楼 雁(公安局) 黄黎建(行政执法局)
程晓忠(城资办)
成 员:何一平(公安局) 金旭东(财政局)
葛海波(交通局) 戚小伟(农业局)
王 伟(行政执法局) 吕金寿(建管局)
胡向荣(治堵办) 杜红晓(城投集团)
楼赵龙(吴宁街道) 郭兰芳(白云街道)
杜 峰(江北街道) 卢宝龙(建筑渣土运输协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王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的实施。
三、职责分工
市治堵办(渣土办):牵头负责建筑垃圾规范化运输管理工作,包括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集中整治的组织实施等。
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依据规定办理市区运输通行证;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速、闯禁行路、乱停乱放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查处;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未经核准运输建筑垃圾车辆的查处。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政维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对违规丢弃、随意倾倒、遗撒、不按规定路线和地点运输等行为的查处;负责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场分选出的生活垃圾的运输和填埋处理,负责举报奖励经费的管理和发放。
市交通局:负责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无主建筑垃圾收运经费及举报奖励等相关经费保障。
市农业局:协同做好农用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
市建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和车辆冲洗设备、设施的配置及正常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向“渣土办”通报建设工程开工情况。
吴宁、白云、江北街道:负责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和建设管理;协同做好辖区内建筑垃圾违规处置行为的监管,积极做好辖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和教育劝导,协助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场做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工作。
市城投集团(市城建建材公司):负责做好集团公司所属建设工程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置;负责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场和建筑废土储备调剂中心建设管理,做好入场建筑垃圾(包括居民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及利用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清运统一指挥平台的管理;负责无主零星建筑垃圾清运指派及收运情况登记。
建筑渣土运输协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运输企业管理,规范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规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做好建筑渣土运输公司与政府间的沟通协调。
四、实施范围
城市建成区范围,主要为东至迎宾大道,西至义乌界,南至南山,北至北山。
五、主要任务
(一)统一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