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9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78号)等文件要求,根据“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盐业体制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监管体制
改革食盐企业专业化监管体制,实行政企分开,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盐业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等行政管理职能,建立职责分明、协调有力、组织严密的盐业监督体系。市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如下:
市经信局:负责全市食盐专营工作,承担盐业行业管理职能;贯彻执行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落实全市盐业运行统计分析;落实食盐储备,牵头协调处置全市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全市食盐电子追溯体系;牵头工业盐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指导、督促工业盐生产、销售企业建立、保存完整的销售记录;建设食盐批发企业信用体系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规范生产经营者在食盐中添加营养强化剂的行为;组织和协调查处涉及食盐质量安全的跨区案件和重大违法行为;落实企业工商登记环节食盐批发企业只减不增的要求;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负责工业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市编办:负责盐业体制改革涉及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机构职责、内设科室、人员编制的调整。
市卫计局:负责碘缺乏危害的防治;碘盐监测、评估工作;负责科学补碘宣传教育。
市发改局(物价局):负责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实施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措施;依托“信用浙江”和地方政府指定网站依法公示盐业价格相关信息;建设食盐批发企业信用体系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工业盐生产或使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非法经营食盐构成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的查处。
市农业局:负责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添加剂氯化钠流入食盐市场的依法查处。
市盐务局:按照浙政发〔2016〕49号文件要求,落实人员力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过渡期盐业监管有关工作。
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有关管理机构,配强管理人员特别是执法监管人员,切实增强食盐安全监管能力。市经信局与公安、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
二、强化监管执法
(一)加强盐业运销调控。坚持批发专营制度,发挥现有食盐批发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食盐批发。市外其他盐业批发企业可委托本地盐业公司批发或自己设立直销点,但直销点不能从事批发业务。凡有资质的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开展跨区域经营业务都必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60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
(二)加强食盐价格监管。市发改局(物价局)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市经信局及时采取投放储备等有效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三)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充分发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确保各类人群的碘营养维持在适宜水平,同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积极做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对边远地区和加快发展地区做好动态监控,适时调整帮扶地区范围和相关政策,指导群众科学补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