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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东阳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市政府颁布实施(东政发〔2016〕20号)。为切实落实《规划纲要》的目标和任务,现将《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任祖安、卢铮,联系电话:86655701(881719)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主线,按照赶超发展的要求,致力于打造"影视旅游名城、经济文化强市、生态宜居东阳",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参考。确保《纲要》顺利实施,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对今后五年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请遵照执行。
  一、任务分工总体要求
  (一)分工原则
  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应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保障《纲要》顺利实施。
  1.正确界定政府职责和市场作用。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涉及需要政府履行基本职责、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领域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2.适当划分市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责任。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同时,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细颗粒物(PM2.5)浓度、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医疗病床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约束性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另外,将各重点任务和部分重大改革试点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
  3.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统一。围绕经济社会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并从指标、项目、改革、政策等方面加以落实,切实保障《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二)责任主体及责任分工
  按照上述原则,明确落实《纲要》重要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五大发展"和保障建设的主要任务的责任主体及其工作分工。对《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市发改局做好规划编制和统筹协调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对《纲要》确定的重大政策,市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对《纲要》明确的重大改革,市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改革和试点的进度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全面加以推进。"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若针对各专项任务成立相应机构,责任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另行下文为准。
  二、《纲要》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分工
  (一)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分解
  1.全市生产总值"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8%左右;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左右;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到12万元/人。
  责任单位:统计局、发改局、经信局、农业局、商务局、建管局等(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下同)
  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3%;外贸出口总额达到35.8亿美元,年均增长7%;对外工程承包额达到6亿美元,年均增长11%。
  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统计局等
  3.财政总收入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11%。
  责任单位:财政地税局、国税局等
  4.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
  责任单位:发改局、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等
  5.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
  责任单位:建管局等
  6.影视产业收入达260亿元,年均增长11.6%。
  责任单位:横店影视管委会等
  7.旅游人次达3000万,年均增长10.1%。
  责任单位:文旅办、横店影视管委会等
  8.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万人发展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
  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等
  9.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66%。
  责任单位:统计局、发改局、建设局等
  10.到2020年累计到位浙商回归资金150亿元。
  责任单位:招商局、经信局、农业局、商务局、建管局、经济开发区、各镇乡(街道)等
  11.确保永久基本农田36.24万亩。
  责任单位:国土局、农业局、各镇乡街道等
  12.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9.5%,林木蓄积量505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林业局、各镇乡街道等
  13.万元GDP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GDP用水量完成下达任务,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下降6%。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水务局等
  14.到2020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
  责任单位:教育局等
  15.五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4%以内;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337元,年均增长8%;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2万人;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7.7万人。
  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农办、卫计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东阳调查队等。
  16.到2020年每千人口职业(助理)医师数3.5人;每千人医疗病床数6.5张;人均期望寿命80年。
  责任单位:卫计局、人力社保局等
  17.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50张。
  责任单位:民政局等
  18.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完成上级任务。
  责任单位:安监局、经信局、公安局、交通局、建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
  (二)释活力,激发创新开放新动力
  19.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建立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编办、市府办、法制办、监察局、发改局、教育局、卫计局、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等
  20.健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统筹四大预算体系建设,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公开科目,进一步加强镇乡财政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财政局、各镇乡街道等
  22.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国资办、各企业主管部门等
  23.建立亩产效益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以企业贡献和能耗为基准,建立分类分档、公开排序、动态管理的综合评价机制,拓展评价领域,加强差别化政策落实力度。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国税局、供电公司等
  24.探索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交易机制,促进资源要素自由交易、有序流动。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共资源交管办等
  25.推进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市场化分配机制。
  责任单位:国土局、经信局等
  26.构建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产业结构调整创新机制,建立"四换三名"企业转型升级新机制、"五化联动"的企业自主创新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人行等
  27.以创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市)试点为契机,打造全省领先的特色金融强市。
  责任单位:金融办、人行、银监办等
  28.以市场化运作方式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适时设立影视投资、创业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专项子基金,推进新兴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融办、经信局、科技局、横店影视管委会、人行等
  29.探索建立科技信贷风险池,创新专利质押融资补助资金、贷款保证保险资金、股权质押贷款、订单贷款等金融产品,进一步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科技局、人行、金融办等
  30.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加强PPP项目储备,及时筛选PPP模式的适用项目,支持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等
  31.强化城市经营理念,推进土地储备中心实体化运作,按"资地平衡"原则推进土地融资工作,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
  责任单位:国土局、建设局等
  32.实现城乡规划的一体化管理,推动"多规合一"。
  责任单位:规划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等
  33.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有稳定就业暂住人口的市民化,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责任单位:公安局、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卫计局等
  34.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同权同价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责任单位:国土局、农办、农业局等
  35.推进农村"三权"改革,支持和鼓励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农业局、农办、人行等
  36.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权流转机制。
  责任单位:林业局等
  37.城中村、中心镇农房改造推进高层安置和货币化安置,解决一户多宅等问题。
  责任单位:建设局、农办、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各镇乡街道等
  38.完善落实创业政策,鼓励镇乡(街道)利用闲置房产创建大学生创业园、农村电商园、农民工创业园等大众化"众创空间",培育壮大各类创业主体。
  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商务局、各镇乡街道等
  39.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创新投入增长机制,提高软性投资比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等
  40.推进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影视文化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影视文化企业科技含量,打造高科技演艺之都。
  责任单位:横店影视管委会、科技局、横店镇等
  41.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一批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完善科技孵化器建设的引导和扶持机制,建设一批大众型创业创新平台,构建院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若干科技、人才、投融资等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科协、经济开发区等
  42.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引导大院名校来东设立技术转移中心,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建设科技大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65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
  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科协等
  43.集聚创业创新人才,实施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优秀企业家培育计划、名师名校长培育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影视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到2020年,人才总量(产业人才)达到15万人,人才占人口比重提高到17 %以上。
  责任单位:人才办、经信局、科技局、教育局、人力社保局、横店影视管委会等
  44.推进东义同城化,加强与义乌的全面对接,打造金义都市区的东部中心,融入区域一体化。
  责任单位:发改局、文旅办、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商务局、白云街道等
  45.积极对接"义甬舟"海陆联运大通道,支持甬金铁路建设,推进东阳无水港与金义综合保税区、宁波-舟山港的联动发展,完善"大通关"便利化运行机制,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承接长三角区域产业和要素转移。
  责任单位:发改局、交通局、商务局、金华海关东阳监管点等
  46.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责任单位:招商局、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横店影视管委会等
  47.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
  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经信局、建管局、横店影视管委会等
  48.完成固定资产投入两千亿元,着力实施三百个项目,优先推进二十个引领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科学确定"十三五"战略重点、投资规模、合理布局、建设时序。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与要素供给的联动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发改局、各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等
  49.扩大消费需求,鼓励发展消费信贷和信用消费。构建城乡一体的商贸流通网络,拓展城乡尤其是农村消费市场。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各镇乡街道等
  (三)提能级,优化区域融合新格局
  50.推进城区横店一体化,重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融合发展。加快城区和横店交通走廊带建设,构建"一轴、二高、二铁、二快"便捷化的交通网络,推进影视旅游全域化发展。
  责任单位:发改局、文旅办、经信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横店影视管委会、横店镇政府等
  51.建设精品城市,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推进"五城同创"行动,实施城市品位提升工程,推进"交通治堵"行动,建设海绵城市, 构建地理信息、智能交通、社会治安等一体的智能化数字系统。
  责任单位:建设局、发改局、公安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五创办"、"治堵办"等
  52.。提升中心城区能级,建设江北文化休闲新城区,实施白云商贸兴区战略,建设城北新区工业主战场,把城东街道建设成以农贸物流、智能仓储、城郊现代农业为特色的农贸物流产业聚集区。
  责任单位:建设局、规划局、经济开发区、白云街道、江北街道、城东街道等
  53.建设横店小城市,推进横店镇国家级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横店镇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实施百亿产业培育工程和重大产业平台建设工程,把横店建设成为综合实力浙中第一的现代化小城市,率先实现由"镇"向"城"的发展跨越。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规划局、横店镇政府等
  54.推进新型城市化,深入推进强镇扩权改革,重点推进扩权事项的下放落地和有效运作,促进重点镇人口集聚、产业转型和发展空间优化,建设一批特色镇乡。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规划局、各镇乡等
  55.建设美丽新农村,实施"中心村培育"计划,加大对危旧房与"一户多宅"的整治力度,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东派民居"设计,打造"人文旅游新村"。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保等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农办、文旅办、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国土局、规划局、卫生局、环保局、各镇乡街道等
  56.实施主体功能区划,贯彻落实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序推进市域发展分区划定工作,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农业局、环保局、各镇乡街道等
  (四)增实力,培育现代产业新体系
  57.实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轮"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工业走向高端化、特色化、智能化,加速农业现代化,筑强重大产业平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塑造发展新优势。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等
  58.贯彻"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成立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协调机构,构筑"5+5+5"现代产业体系, 实施产业集群培育"411"工程,推进两化融合"1481"工程,信息化指数进入全省第一梯队,成为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综合性示范区。
  责任单位:经信局、转升办、发改局、科技局、统计局、招商局等
  59.实施浙商回归暨东阳人经济回归工程,强化产业链招商,实现引进一个大项目、搭建一个大平台、带动一方大产业,力争浙商回归到位资金150亿元以上,引进特别重大产业项目5个以上。
  责任单位:招商局、经信局等
  60.积极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倒逼转型,腾出能耗、排污、土地等要素空间。
  责任单位: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等
  61.实施企业培育计划,实施实体企业减负降本行动,实施企业家培养计划,着力培育1家100亿元级的大企业、2家50亿级的大企业、8家10亿以上龙头骨干企业、110家亿元成长型企业、200家隐形冠军企业,规上企业达730家以上,构建合理的企业梯队。
  责任单位:经信局、金融办、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招商局、国税局等
  62.推进产业园区扩容提质,建设"两带多镇"产业平台。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招商局、经济开发区、横店电子产业园区、有关镇街道等
  63.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构建建筑业产业联盟,防范金融风险,鼓励和引导建筑企业向市政、路桥、船坞码头、轨道交通等方向发展,推动建筑业向工业化、智能化发展。到2020年建筑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上缴地税11亿,新建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1个,新增省级技术中心3家、国家级技术中心1家。
  责任单位:建管局、金融办、人行、经济开发区、巍山镇等
  64.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打造六大服务业主平台,实施服务业十大工程。
  责任单位:发改局、金融办、经信局、科技局、民政局、交通局、商务局、横店影视管委会、市场监管局等
  65.推进农业现代化。优化农业发展布局,稳定粮食生产,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特色产业,构建现代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农业局、农办、发改局、水务局、林业局、粮食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等
  (五)强支撑,完善基础设施新网络
  66.构建快速便捷综合交通网。加快构建连接长三角地区和融入浙中城市群的主通道,围绕"一轴二心三环四体系"交通发展目标,着力构建公路、铁路、通用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有效对接的综合交通体系。
  责任单位:交通局、发改局、财政局、横店镇等
  67.提升智能互联信息高速网,全面推进信息网络互联化、智能化,将东阳打造成为信息网络通畅、生活舒适便捷、城市管理高效、惠及全体民众的智慧型城市。
  责任单位:经信局、广电台、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华数公司等
  68.健全安全高效水利设施网,提高防灾减灾和水资源保障能力,实施山塘整治、农田水利、农村饮水提质增效、水土流失治理、水利自动检测系统建设五大工程,构建"1+1+2"智慧水利体系,完善安全高效水利设施网。
  责任单位:水务局、发改局、建设局、各镇乡街道等
  69.完善多元绿色能源保障网,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和项目布局,健全能源输送网络;落实天然气综合利用规划、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规划,加快建设天然气管网及储配设施,完成省级天然气管道金衢段配套工程东阳支线项目建设,孙村天然气门站建设工程;推广公共建筑、重点用能企业等光伏发电应用。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规划局、安监局、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各相关街道等
  (六)保民生,创造文明幸福新生活
  70.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创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实施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打造优质特色教育品牌,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创办优质教育机构,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着力提升教育均衡化、信息化、国际化、个性化水平。
  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各镇乡街道等
  7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加大困难群体就业的服务和援助力度,构建和谐的劳动就业关系。
  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农办、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等
  72.实施低收入居民增收工程。实施"一村一计一部门"和"一户一策一干部"等脱贫行动计划,推进"富村五年计划",实施低收入农户帮扶六大行动,开展残疾人奔小康工程。
  责任单位:农办、民政局、国土局、妇联、残联等
  73.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局等
  74.提升各类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增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接受居家服务的老年人达94%,接受机构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达6%,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机构床位总数达到1.15万张。
  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各镇乡街道等
  75.构建完善以低保为基础,灾害、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临时救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灵敏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等
  76.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统筹做好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工作。
  责任单位:民政局、团市委、妇联、残联、慈善总会等
  77.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优质资源下沉,建立并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市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卫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等
  78.落实二孩政策 ,促进全市人口均衡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实施优生优育工程,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责任单位:卫计局、发改局、人力社保局等
  79.建成市体育中心"一场二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产业促进计划。
  责任单位:体育局、发改局、财政局等
  80.优化提升图书馆、博物馆、新华书店、影剧院等场馆设施,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责任单位:文旅办、发改局、财政局、广电台等
  (七)优环境,建设生态宜居新东阳
  81.制定实施"生态宜居东阳"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四边三化"等行动,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创新生态文明机制,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责任单位:环保局、农办、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五水共治"办、"三改一拆"办、各镇乡街道等
  82.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划定生态红线,大力实施生态公益林提质工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平原绿化美化工程, 深化"四边三化"行动。
  责任单位:环保局、农办、水务局、林业局等
  83.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秸杆禁燃、煤改气等"治气十大行动",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交通局、农业局等
  84.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土壤保护制度,构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深化重金属综合防治,建立危险废物和污泥产生、贮存、转运及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
  责任单位: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卫计局等
  85.发展生态产业,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大领域构筑比较完善的循环型产业体系。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等
  86.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和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升级改造,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局、环保局、经济开发区、横店电子产业园区等
  87.构建低碳社会。完善低碳交通系统,加大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投放公共自行车8000辆,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开展节能减碳全民行动。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交通局、商务局、环保局、建管局等
  88.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逐步建立生态资金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财政收费和奖惩制度,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财政资金奖惩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林业局、环保局等
  89.创新绿色发展绩效考核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环境损坏终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绿色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责任单位:督考办、环保局、审计局、统计局等
  (八)促和谐,构建社会治理新秩序
  90.推进平安东阳建设。加强基层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和"平安通"建设,加强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司法执法单位建设,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制度,编制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小微权力"、工作责任、负面行为等三个清单,
  责任单位:政法委、法制办、组织部、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等
  91.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向人大报告制度,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决策风险评估的纠错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
  责任单位:市府办、法制办、发改局、司法局等
  92.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在重点领域出台专项惩戒措施,实施统一的信用报告制度,为诚信社会建设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人行等
  93.强化食药品安全,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标准法规、社会监督等"六大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业局等
  94.强化安全生产,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的安全治理,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责任单位:安监局、经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商务局、建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
  95.全面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和社会动员应急机制,推进重点行业及领域建设,进一步完善军地协同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应急能力。
  责任单位:发改局、应急办、经信局、科技局等
  96.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加强气象、水文、地质、地震、人防、卫生等多部门协作,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联动能力。
  责任单位:应急办、科技局、国土局、人防办、水务局、卫计局、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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