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 正文

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

朗读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进企业转型发展,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开发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2〕2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教授(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指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聘请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组成的智力服务平台。

  第三条 鼓励区属企业或园区(以下简称合作单位)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内部研发机构为依托,柔性引进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组建工作室,形成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不断增强合作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第四条 工作室主要任务

  开展产业及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围绕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引进先进的技术成果,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组织专业技术培训,联合培养并引进企业创新人才;其他相关合作事务等。

  第五条 创建标准和基本条件

  1、聘请的教授(专家)应属于高校、科研院所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且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教授(专家)实行柔性流动,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由合作单位与教授专家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商定。教授(专家)柔性引进后,应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合作单位的沟通联系。

  2、合作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能够提供教授(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其顺利开展工作;

  3、合作单位与相关领域的教授(专家)签约,并已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有急需教授(专家)解决的难题、攻关课题,有明确的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等,通过合作能产生良好的效益。

  第六条 创建申报程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haiqurenlishebaoju/20181026/1390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