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进企业转型发展,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开发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2〕2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教授(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指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聘请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组成的智力服务平台。
第三条 鼓励区属企业或园区(以下简称合作单位)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内部研发机构为依托,柔性引进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组建工作室,形成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不断增强合作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第四条 工作室主要任务
开展产业及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围绕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引进先进的技术成果,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组织专业技术培训,联合培养并引进企业创新人才;其他相关合作事务等。
第五条 创建标准和基本条件
1、聘请的教授(专家)应属于高校、科研院所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且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教授(专家)实行柔性流动,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由合作单位与教授专家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商定。教授(专家)柔性引进后,应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合作单位的沟通联系。
2、合作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能够提供教授(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其顺利开展工作;
3、合作单位与相关领域的教授(专家)签约,并已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有急需教授(专家)解决的难题、攻关课题,有明确的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等,通过合作能产生良好的效益。
第六条 创建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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