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
今年6月14日是我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为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展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建设宜业宜居的“美丽之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三个“文化遗产日”和“余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月”活动。现就开展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主题
“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
二、活动时间
今年我国“文化遗产日”为6月14日;我区第三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月”为农历五月(6月4日—7月2日)。
三、活动安排
(一) 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活动。为进一步挖掘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实丰富中小学生业余文化生活,进行一次弘扬传统文化和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5月起,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收集活动。由区教育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主办。
(二)“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征文。5月上旬,在全区举办“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征文,6月13日公布结果。由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主办。
(三) 余杭区近年来考古发掘成就展。6月13日-7月10日,在江南水乡文化博物馆举办“余杭区近年来考古发掘成就展”,以实物配合图文资料的形式展示我区近年来考古发掘的精品文物。由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杭州市考古所、余杭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主办。
(四)余杭区“迎奥运,展新貌”美术、书法作品展。6月10日—20日,在余杭图书馆举办余杭区“迎奥运,展新貌”美术、书法作品展。展出90幅获奖作品,从不同侧面展示余杭“美丽之洲”的秀丽新貌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五)命名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基础上,组织各镇乡(街道)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结合我区现有列入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关项目,命名我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责任单位为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六)余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连环画丛书出版发行仪式。6月13日,在区图书馆举行余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第一批连环画丛书首发式,同时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镇乡(街道)和志愿者赠送连环画册。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主办。
(七)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机制。鼓励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文化创意产业。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上,依托我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途径。成立中华玉文化中心,做深做透玉文化文章。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企业投资文化产业,努力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潜力。责任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我区有着丰富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积极开展 “文化遗产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月”活动,对推进我区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名区建设,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建设宜业宜居的“美丽之洲”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积极做好今年的“文化遗产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月”的组织工作,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的良好氛围。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同时,努力将文化遗产转化为文化生产力,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大力支持各项活动的开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安排、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任务到人,工作到位,宣传有力,确保各项活动圆满成功。
(三)精心组织,营造氛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可以结合本地、本单位特点,在全国“文化遗产日”和“余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月”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和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活动,并在活动中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展示,积极搭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平台,从而推动全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四)注重实效,确保安全。各地组织活动既要有影响、有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又要注重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同时,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安全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保卫的有关要求,做好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报工作,制订好活动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范,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