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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杭州市余杭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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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13年杭州市余杭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


2013年杭州市余杭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调整,完善镇街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现就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建设
  按照省市及我区有关文件要求,调整区食安委组成成员,扎实推进区食安办常设机构建设,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装备“五到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制度和议事规程,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整体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缝隙。稳步推进餐饮监管部门的职能划转和交接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加强对各镇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实行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二、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进一步落实镇街属地负责的监管责任。完善镇街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实施网格化管理,推动镇街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整治、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与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密切协作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网。加强对村(社区)食品安全兼职监管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切实发挥镇街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联络员和群众监督员队伍的作用,推广社会协同监管模式,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运行机制。
  三、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示范创建工作
  以实施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精品点30个。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抽查全覆盖,地产食品安全性指标合格率95%以上。在全区10家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按要求组织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大力推进校园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提升、品牌超市进校园、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启动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等工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强化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完善和推广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全面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目录管理和生产许可。继续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示范单位和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完成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真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加强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成果。
  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乔司肉制品加工行业整治提升、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周边(场外)黑窝点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考评责任,实现食品生产危害防控大监管机制的闭环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药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结合行业整治,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严厉治理带有行业、区域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五、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继续配合人大做好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深化完善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建立计划统一、经费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检测机构统一的“四统一”机制,筹建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地方标准的清理整合、修订及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导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强标准的制修订。强化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工作。
  六、扎实有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预案的可操作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实时监测掌握、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应对妥善处置。严格遵照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事件的妥善有序处置、有利于社会和谐和群众心理稳定的“四个有利于”原则,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避免误导公众。规范日常执法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信息发布。
  七、严格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签订承诺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并纳入食品安全管理员数据库进行管理。完善和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内部质量控制。严格落实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对外发布本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健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积极开展诚信道德和遵纪守法生产经营宣传。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设,实现一户一档,共享信用信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榜”制度,表彰一批食品生产经营先进单位,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对主观故意及屡犯的,依法从严惩处。积极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
  八、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对监管先进人物和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进一步树立食品安全正面形象。把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中小学生健康和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公民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暑期食品安全社会实践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积极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在舆论监督、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畅通96317等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便捷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对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着力提高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定期培训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首责意识和从业素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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