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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质量强省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5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金政办发〔2014〕53号)文件精神,结合《义乌市质量强市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明确2014年质量工作重点,助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2014年质量强市建设主要目标

  全市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件;较2013年质量建设投入增幅不低于GDP增长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2%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7%以上,新增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9个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47%以上;竣工交付使用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75%以上;地表水水质Ⅲ类以上比例达到64%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65%以上。

  二、开展抓质量促发展行动

(一)科技创新优化发展质量。狠抓工业技术改造,完成技改投入80亿元以上,全面推进机器换人,提高传统产业生产效率。加强新兴产业培育,深入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和“股上市”工作,力争新增上市公司2家,在“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10家以上。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科技创业园、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和工业设计中心,广泛集聚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打造世界小商品创新设计之都;深入开展“十倍增、两提高”科技服务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品牌培育助推产业升级。贯彻省政府“浙江制造”政策意见,探索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作。启动名牌创建工程,建设中国小商品城品牌培育发展中心,发布商标综合发展指数,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培育一批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出口名牌和老字号,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的品牌服务企业,创建一批鲁班奖、钱江杯示范工程,新增一批国内国际注册商标。2014年争取完成省级名牌产品2只,推广省级区域名牌使用标志5家,新增浙江省著名商标7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标准化建设支撑经济转型。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引导企业参与各级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项以上。发展现代农业,抓好在建农业标准化项目的落实,确保全市农业标准化实施率达到58%以上。做大现代服务业,组织申报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探索建立义乌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电商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抓质量保安全行动

(一)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建立食品行业诚信体系,抓好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作食品生产原料、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的整顿治理;抓好农、林、水产品种养环节产地环境、投入品源头管理,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原产地追溯体系;加大对地沟油、病死猪、瘦肉精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犯罪问题的案件侦办力度。加大重点产品监管力度,落实每年两次监督巡查,实现工业许可获证企业监管全覆盖;组织开展辖区内玩具产品“3C”认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获证、未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假冒、伪造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行为;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控、质量评价等方式,结合社会上有关产品质量反馈信息,依靠检测机构技术力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确保不出现区域性和行业性的产品质量问题。完善出口产品区域监管体系,加大市场采购出口玩具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的建设力度,完善出口饰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局、检验检疫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交通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成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座1-10万方山塘综合整治,继续做好水库安全评估工作。开展“打非治违”、“预防坍塌事故”等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充实技术力量和装备,提高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监督执法水平。(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环境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八小”行业整治力度,强化城乡污水管网运行维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地下水开采管理,健全有奖举报、联合执法机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促进空气质量加快好转。从严防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对土壤的污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完成4家重点企业的污染源综合治理,完成1处企业原址用地污染排查,安排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市计划项目1个以上。(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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