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 门:
深化中介机构改革,发展壮大中介机构,规范中介机构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小政府、大服务”,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有关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规定精 神,结合义乌实际,现就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改革,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1、各中介机构要按照脱钩改制的要求进行自查,确保与原挂靠单位在人员、业务、财 务、名称、办公地点等方面彻底脱钩。市监察局、财政局、人劳社保局、建设局、审计局、工商局、发改局等单位负责组织检查,对未彻底脱钩或不具备执业资格条件的中介机构由工 商部门予以注销。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下同)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 何手段干预中介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若发现与中介机构有明脱暗不脱、利用职权指定中介业务、收取管理费用、暗中参股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的单位、人员及中介机构都 要依照党纪政纪及有关法规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离岗退养人员在离岗退养期间不得在与原负责的业务有关联的中介机构工作和任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自离退休之日起二 年内不得在与原负责的业务有关联的中介机构工作和任职。
3、各类中介性事业单位原则上都要改制为中介机构。由市编办牵头,对这类事业单位逐 一审定,凡属于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逐步都要改制为中介机构。通过改制,消除中介市场双轨运行的不公平竞争现象。
4、规范中介机构内部运作机制。中介机构要健全内部管理结构,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和民 主决策程度,调动员工积极性。要适应中介服务智力劳动为主的特点,完善劳动人事、分配等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凡本单位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决定,应从制度上 保证出资人参与的权力,制止违法违规操作的行为。
5、规范中介收费行为。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 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规定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