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
全市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两美”建设,深化“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中心工作,按照“全城景区化”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我市城市主入口、主干道和重要窗口节点以及部分旅游景区环境“脏、乱、差”现象,加快提升旅游景区形象,根据全省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4〕138号)精神,结合义乌实际,现就全市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市主入口、城市主干道两侧以及铁路客站、公交客站、民航机场和旅游景区环境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建立完善景区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着力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服务优良、健康文明的旅游目的地,促进全市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城市主入口、城市主干道的周边环境,全市范围内的铁路客站、公交客站、民航机场等重要窗口节点以及A级旅游景区、森林公园、对外开放的寺庙、农家乐、旅游特色村。
三、整治重点
(一)旅游景区
1.景区外部环境
(1)通景公路。按照“洁化、绿化、美化”的要求,对损坏的路面、道路边坡、安全设施进行及时整修更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解决所有3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景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规范完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要在重要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标识。加大对通景公路沿线两侧、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力度,清理整治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取土,恢复山体自然景观,规范公路沿线广告牌设置,严格整治乱搭乱建、乱披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做到无暴露垃圾及“白色污染”。
(2)停车场。场地平整坚实,无破损、垃圾、积水等情况,标识标线醒目、规范,卫生保洁正常,植被绿化良好。对于违法占用的停车场,符合相关规划的,要及时补办手续。
(3)景区周边村镇。景区出入口的环境整治,做到可视范围内建筑物风格与景观相协调,环境卫生整洁。杜绝无证摆摊、黑车等情况,落实村镇内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户门前“脏、乱、差”三包整治责任,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全面清理改造村镇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拆除违规、超期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加大周边违法建筑物拆除力度,对与整体环境不协调建筑的外立面进行改造。
2.景区内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