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医共体各院区医疗服务能力达“二乙”暨“一院一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医共体各院区医疗服务能力达“二乙”暨“一院一特”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义乌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义委发〔2019〕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强基层”的初心和目标,按照市委提出医共体各院区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乙”的具体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分级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从硬件提档改造、特色学科培育、设施设备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着力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打造强基层的“义乌样板”,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提供坚实的医疗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持续改进,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内部管理更加规范,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认可度、满意度和美誉度明显提升。主要指标如下:
(一)基层就诊率65%以上;
(二)各医共体院区力争创建2家二级乙等医院,8家院区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准二乙”标准,其余达到基本标准;
(三)每个医共体院区建设1—2个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特色专科,实现学科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有序竞争;
(四)辖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90%以上;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率6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4%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建设标准。义乌市医共体各院区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依据国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指南》、《浙江省医院等级评审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分为“二乙标准(A类2家)、准二乙标准(B类8家)和基本标准(C类4家)”三类,具体建设标准分为否决指标、准入指标和评价指标三项,详见附件1。
(二)基建项目。按照立足当前、考虑长远、补齐短板、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医疗业务用房提升改造计划,妥善解决部分院区业务用房紧张和老旧等问题,医共体各院区基本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
(三)学科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加强基层院区学科专科的调整和引导,用三年时间持续建设基层特色学科专科,实现学科专科的错位发展、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医共体各院区“一院一特”学科建设错位发展计划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