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巩固落实,创新提升”主题,以创新审批方式、完善审批机制、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突破,努力营造最优发展环境,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以下总体目标:
----行政许可职能归并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得到全面清理和规范,审批事项、环节进一步减少,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中心既能受理又能办理的审批事项比例达90%以上;科学设置审批内部流转环节,实现对窗口充分授权,一审一核率达90%以上;进一步压缩审批承诺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利企便民的审批服务机制进一步创新。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通过并联审批、联合审批、模拟审批等方式,实现部门联动协作和信息共享,实现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深化拓展“一体化”审批新模式,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多证联办,努力践行便民服务的宗旨。
----行政审批的服务理念和效能理念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审批人员“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讲大局、敢担当、重服务成为日常行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一条龙”审批服务功能充分凸现,社会关注的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清理规范审批事项
1.清理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和设定标准,根据省、市事项清理的部署和工作要求,上下联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厘清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类事项的界限,做好国务院、省、市削减、调整、下放事项的调整和承接工作,通过清理使我县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和减少。
2.规范事项。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所有审批事项的名称、申报资料、审批流程、承诺时限、收费依据等进行梳理、规范。对依法新设的和从上级部门承接的事项及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有变动的事项,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编写规则》及时编制单个事项行政审批标准,并对外公布。
(二)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1.深化拓展“一体化”审批模式。在继续做好市场准入类“一体化”审批的同时,积极探索产权登记、企业注册登记等领域的“一体化”审批模式。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审批资源集聚的优势,打通部门审批“断头路”,形成审管办主导下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实施主体“一体化”、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行政审批过程“一体化”、行政管理目标“一体化”。
2.优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服务。强化项目服务中心的功能作用,按照“咨询、受理、办理、协调、发证”五个环节,实行精细化管理和全程化服务。严格落实《进一步优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意见》规定的“两个合并”、“四个联合”、“一个模拟”的要求,确保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大胆创新工业项目审批方式,推行分阶段“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办理”的新型审批方式,实现工业建设项目办理“环节最少、程序最优、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运作机制,全力助推“工业强县攻坚年”活动。
3.创新特定区域审批方式。以大目湾新城为试点,探索特定区域的审批标准和运作机制。以区块为单位,变“单体把关”为“区域总体把关”,达到总体的协调平衡。做深项目前期,统一办理区块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矿产压覆审查等审批环节。降低标准,简化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的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清理前置审批条件,提高审批效率。
4.推行网上远程审批方式。选择关联度大、需求量大、易操作的审批服务事项,通过CA企业认证方式和用户信息注册登记方式,逐步实现企业和个人部分审批服务事项网上远程审批。
(三)健全审批服务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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