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改善养殖环境和生态环境,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现就2014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象山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场(户)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2014年完成畜禽养殖场(户)整治511家(拆除454家、面积27.77万平方米,整改57家),其中6月底前完成178家重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任务(拆除166家、面积10.44万平方米,整改12家)。
二、主要措施
1.开展摸底调查。完成全县畜禽养殖情况的摸底和调研工作,形成畜禽养殖场分布图及养殖户详细清单。(完成时间:3月底前,责任单位:县农林局)
2.制订整治方案。详细制订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出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补助政策。(完成时间:4月上旬,责任单位:县农林局)
3.实施养殖场整治(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拆除166家畜禽养殖场(户),拆除面积10.44万平方米,整改12家。其中:爵溪街道拆除7家,4646平方米;石浦镇拆除20家,7834平方米,整改2家;西周镇拆除2家,850平方米;贤庠镇拆除12家,7373平方米;鹤浦镇拆除31家,8211平方米;定塘镇拆除7家,6990平方米,整改4家;泗洲头镇拆除3家,1100平方米,整改1家;涂茨镇拆除4家,1489平方米;大徐镇拆除7家,3954平方米;新桥镇拆除22家,8840平方米,整改1家;东陈乡拆除2家,5576平方米,整改1家;晓塘乡拆除44家,18034平方米,整改3家;茅洋乡拆除3家,950平方米;高塘岛乡拆除2家,850平方米。(完成时间:6月底前;责任单位:县农林局、有关镇乡街道)
第二阶段:拆除288家畜禽养殖场(户),拆除面积17.33万平方米,整改45家。其中:丹东街道拆除27家,22530平方米;丹西街道拆除36家,29142平方米;爵溪街道拆除4家,1761平方米;石浦镇拆除40家,22273平方米,整改2家;西周镇拆除13家,8990平方米,整改4家;贤庠镇拆除8家,29120平方米,整改9家;鹤浦镇拆除13家,2918平方米,整改4家;定塘镇拆除18家,9230平方米,整改9家;墙头镇拆除21家,14510平方米;泗洲头镇拆除1家,250平方米,整改3家;涂茨镇拆除11家,3110平方米,整改1家;大徐镇拆除17家,5834平方米;新桥镇拆除20家,15927平方米;东陈乡拆除30家,24734平方米,整改5家;晓塘乡拆除17家,5275平方米,整改3家;黄避岙乡拆除12家,7708平方米;高塘岛乡整改5家。(完成时间:7月初至11月底;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各镇乡街道)
4.推进畜牧小区建设。
(1)黄避岙畜牧小区要加快建立管理制度,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养殖,严格控制饲养量,做到养殖污染达标排放。(完成时间:6月底前;责任单位:黄避岙乡政府)
(2)新桥畜牧小区和贤庠畜牧小区要加快建设进度,抓紧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时间:分别为6月底前和12月底前;责任单位:新桥镇政府、贤庠镇政府)
5.组织考核验收。各镇乡(街道)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出验收申请,由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完成时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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