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象山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象山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户外广告管理,有效遏制设置不规范、档次不高以及安全隐患和视觉污染等突出问题,提升城市景观档次和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象山县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决定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为了保障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的要求,集中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力争通过两到三年时间,有效改变我县户外广告布局不合理、设置不规范、档次不够高等情况,通过整治,理顺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形成规划合理、设置有序、布局科学、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新格局。
二、整治范围和要求
(一)整治范围:一是中心城区,主要为丹东、丹西、爵溪三个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重点区域为:象山港路、丹峰东路、丹峰西路、靖南大街、建设路、天安路、东谷路、巨鹰路、新丰路、育才路、振瀛路、新瀛路等主要道路。二是卫星城镇、中心镇及经济相对繁荣的建制镇,重点为:镇乡政府所在地及过境公路两侧。三是境内主要公路沿线,重点为:象西线(万金山—彭姆岭隧道)、沿海南线(象山港路—下洋墩)、盛宁线(西泽码头—郭家山隧道)、沿海高速公路(象山港大桥—戴港互通)、环港公路(黄避岙互通—盛宁线)、快速通道(戴港互通—史家山隧道)。
整治对象为以上区域内各类静态设置的户外广告,主要指屋顶广告、大型支架式广告、高立柱广告、灯箱、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及不规范设置的店名招牌、指示牌、路名牌等以及车体改装电子屏广告和移动网架广告。
(二)整治要求:按照“屋顶禁设、地面严控、墙面有序、店招规范、高立柱减量”的目标,做到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整合一批。拆除:屋顶广告(除规范设置的单位标识外),未经审批设置的广告,严重影响市容景观和公共安全的广告及无主广告;规范:店名招牌、指示牌、路名牌,有涂写的墙体广告一律刷白标注公益广告或设置文化墙;整合:理顺户外广告管理机制,完善设置规划,规范已批广告。整治期间暂停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原规划、工商、住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利用公共设施设置的广告移交县城管执法局监管。
三、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从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3年8月1日--8月10日)
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整治工作宣传发动和调查核实工作,县两创办负责整治宣传发动工作,县城管执法局制订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城管、工商、住建、规划、公安、交通、农林等部门按管理职责,制定整治计划,组织力量对整治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核实相关情况,确定整治具体对象,分别列出拆除、整改规范、暂缓拆除的户外广告清单。列入整治范围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整治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分别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行整改阶段(2013年8月11日--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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