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队、协会):
现将《2005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县局反映。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综合 岗位 考核 办法 通知
2005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实 施 办 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2005年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和简明规范的考核体系,建立客观公正、真实有效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2005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依据和原则
2005年度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依据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围绕工商行政能力建设主题,突出重点,兼顾平衡,讲究方法,拉开差距,构建相对合理、公开透明、简便易行的考核体系,达到通过工作考核鼓励争先创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并取得成效的目的。
二、考核对象
各工商所、机关各科(室、队、协会)
三、考核项目
2005年度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政治把握能力、服务发展能力、依法监管能力、工作创新能力、队伍建设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六大部份。政治把握能力设以政治敏感性妥善处理业务、政令畅通等3项任务;服务发展能力设助动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商品市场发展、品牌建设等5项任务;依法监管市场能力设年检验照、市场规范管理、商标监管、合同监管、查办大要案等9项任务;工作创新能力设食品安全预警防范体系建设、“经济户口”管理、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等5项任务;队伍建设能力设先进性教育、红盾工程、班子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7项任务;协调配合能力设调查研究、政务信息、宣传报导等6项任务。每一目标提出相应任务,每一任务列出相应的具体要求,并明确相应的工作责任单位。
四、考核类型、方式与程序
(一)考核类型:根据目标项目性质的不同,分为定性、常规定量、重点定量三种。
1、定性:按很好、好、较好、一般、较差、差、很差七个等级,通过比较予以定性。
2、常规定量:按考核办法设定规则,直接计算分值。
3、重点定量:按全局性、基础性、可检查性三原则,确定11个重点定量项目,统一抽查制度、统一抽查表格、统一计分方法,由监察室牵头组织抽查,根据抽查情况计算合成分值(详见抽查表)。根据抽查和平时掌握情况,年终再作一次确认计分,可确认抽查分数为最终计分;如认为抽查计分不能全面反映该项工作的,可适当调整,但抽查分仍占70%、调整分占30%。
(二)考核方式:考核实行工商所、科(室、队、协会)自报与县局审核、实地检查与网上反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定性项目:由各工商所、科(室、队、协会)每半年自报工作开展情况材料及依据,年终县局考核组予以打分。定性项目打分时,必须拉开差距,不能有二个以上单位的分数相同。
2、定量项目:定量项目按量化要求打分。重点定量项目的抽查以实地为主、暗访为主、随机抽查为主。
(三)考核程序:通过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程序进行。
1、日常考核:各工商所、科(室、队、协会)半年度自报工作进展情况材料及依据,县局考核组审核。其中重点定量项目,全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实地暗访抽查。
2、年终考核:各工商所、科(室、队、协会)年终自报工作完成情况材料及依据,县局考核组审核并打分;县局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对各工商所、科(室、队、协会)评分进行审核汇总后,分别向各单位通报,允许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审核汇总结果进行查询,并提出异议。考核结果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考核分值及奖惩措施
2005年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基本分值设1000分。不设基本分值的,按说明分值加扣完为止。设定基本分值的,按计分标准扣分或加分;但加分实行封顶,最高以基本分值为限,扣分原则上至0分止(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考核总分在900分以上的,工商所考核奖励按最终考核分值的多少计算,机关各科(室、队、协会)以市局业务线考核分按千分制折算的分值和年终排位情况,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考核奖励。优秀的,奖励中层正职3000元;良好的,奖励中层正职2500元;合格的,奖励中层正职2000元。副职按70%计奖。
综合考核得分在合格分以下的,必须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措施,写出书面整改意见报县局。
六、规范案费,确保任务完成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全系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防止“两费”少收、漏收,加大办案力度,特设立任务奖和超任务奖。具体考核办法是:
今年全局管理费和会员费征收原则上要求确保去年实绩。完成管理费任务,按去年局平均奖的90%计奖,超任务部分按15%提奖。局机关取平均数计奖。管理费不得跨年度征收,否则不列入计奖。超标准收取会员费,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今年办案费用以办案单位的实绩确定。完成基数的,按15%提取办案费用,超基数未达到目标数部分按20%提取办案费用,超目标数部分按22%提取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纳入包干经费。鼓励查处大要案,大案超基数每件奖励500元。
七、“争先进位”奖励办法
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对完成任务出色、工作有创新、业绩优异及受奖的单位,实行奖励,年终兑现。
(一)先进集体奖励
1、国家级:按所在单位人均1000元奖励。
2、省 级:红盾风采系列、数字化工商所、星级市场、档案达标,按所在单位人均300元奖励。
3、市 级:按所在单位人均200元奖励。
4、县 级:按人均100元奖励。
受到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分别高套一级奖励,非工商系统评选的先进集体均减半兑现。
(二)工作创新奖励
省、市、县级分别奖励所在单位或个人5000、3000、1000元。
八、罚则
(一)工商“两费”不能完成的,按去年局平均奖的50%计兑。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全部考核奖。
(二)未完成大要案基数,每少一件扣500元。
(三)凡本单位出现违法乱纪现象被处分的,取消该单位评先资格,取消受处分个人年终所有奖励。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责成该单位领导认真总结教训,向局党委报送书面检查和整改措施;按责任扣除该单位人员的考核奖。
1、发生失职、渎职给工作和集体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2、被省市工商局书面通报批评的;
3、被省、市、县部门通报或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
4、工作不到位,造成集体群访;
5、政令不畅通。
本办法由局长办公会议负责最终解释。
2005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项目目标任务要求及计分标准
目标 | 任 务 | 要 求 | 计 分 标 准 | 工作责任 单 位 | 类型 | ||
基本 分值 | 加分 | 扣 分 | |||||
(一) 政治 把握 能力 | 1)以政治敏感性妥善处理业务 | 围绕平安三门建设,积极稳妥处理突发事件 | — | —— | (1)在经济管理中发生违反法律法规,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事件,被中央国家机关立案查处的;因失管失责,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严重经济违法行为,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50人以上的投诉上访群体事件的。每项扣50分,并实行优秀一票否决;(2)发生被省、市局查处本地该处理而不处理的案件的,每起扣20分;因失管失责,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严重经济违法行为,造成1至4人死亡的,每死亡1人扣5分;造成1至9人重伤的,每重伤1人扣2分。 | 各科所 | 定量 |
目标 | 任 务 | 要 求 | 计 分 标 准 | 工作责任 单 位 | 类型 | ||
基本 分值 | 加分 | 扣 分 | |||||
(一) 政治 把握 能力 | 2)政令畅通 | 认真及时完成省、市、县局督办交办的领导批示、事项、案件、材料等;按统计制度规定,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 — | 统计分析质量高的,加1-5分 | 领导批示不办理落实的,每次扣10分,办理情况不书面反馈的,每次扣5分;其他交办事项,每件次扣3分。统计发生迟报、错报、漏报,每次扣1分;不按时报送统计分析或敷衍了事的,或报表上报数据与经济户口数据不一致的,每次扣2分。最多扣30分。 | 各科所 | 定量 |
3)完成省、市、县局另行部署的重大工作事项 | 按省、市、县局要求,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扎实开展,成效明显。(以省、市、县局届时下达的文件为准) | — | 视情加1-10分 | 视情扣1-10分 | 各科所 | —— | |
(二) 服务发展能力 150分 | 4)助动民营经济发展(45分) | 开展个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为个私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8分);完成县局“十个一”工程各项指标,积极开展“个私(民营)经济服务年”活动,协助县局个私协举办民营企业支持再就业招聘活动、组织访学帮促活动,协助举办民企峰会(14分);组织开展“5511”培训工程,完成年度培训计划(13分)。 | 35分 | 很好(A类,基本分的150%),好(B类,基本分的130%),较好(C类,基本分的110%),一般(D类,基本分的100%,)下同 | 较差(E类,基本分的80%),差,(F类,基本分的50%)很差(G类,扣完基本分),下同 | 企监科 个私协 工商所 | 定性 |
目标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三门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anmenxian/20210629/35201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