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现就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强化食品市场广大经营户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确保食品市场内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通过集中整治和加大监管力度,到今年10月底,县城的食品市场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集中开展食品市场、农贸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备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
(二)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专项行动。各地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专项整治与既有工作安排相结合,要把专项整治与贯彻《特别规定》相结合,要总结以往各类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由县局市场科牵头会同辖区工商所对县城的食品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
(三)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坚持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积极推行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三是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四是深入推行农副产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联动机制和信息交流通报制度,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
(四)加大质量监测力度。一是要加大对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扩大监测批次。二是要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作用,充分运用好检测车、检测箱等检测设备,增加检测频次,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检测力度。农批市场检测批次每日必须达20批次以上。基层工商所要充分运用检测箱,要将日常巡查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深入农村等偏远地区进行流动检测,增加检测覆盖面。各地至少要安排一次区域性食品质量抽检,重点抽检粮、肉、蔬菜、腌制品、水产品、豆制品等6大类食品。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对通过巡查、检测以及受理举报投诉中发现的各类经销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产品质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过”的办案理念,集中人力,从快从重处理。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加强舆论宣传。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此次整治活动于10月底完成,各单位于
-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店药师管理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