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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门县质监局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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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门县质监局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好全县质监系统治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全县质量监督领域中违反商业道德、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领域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依法查处不正当交易案件,铲除滋生不正当交易的土壤环境,提升质监工作的有效性和贡献率。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我县质量监督领域中不正当交易现象得到遏制,一些部门和单位比较严重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质量监督领域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维护诚信公平的质量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相关制度和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不正当交易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公正检验等的水平明显提高,“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形象得以树立。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治理重点。重点治理质监系统项目审批、项目建设、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经销等领域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处质监机关工作人利用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滥用行政权力支持企业垄断市场和不正当竞争,在行政审批、执法稽查、认证评审、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中收受好处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二)认真查处事业、企业、协会等单位利用质监系统工作的权利。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在检验检测、项目建设、名优推荐备案注册等及受行政委托履行公务当中收取和索取好处,或为获取交易机会和其它利益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财物等好处的行为。
           (三)注重治理与不正当交易有关的突出问题。对在质量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而又有获取私利行为的监管人员,要加大查处和追究力度。对质量监管人员利用质监权力和影响投资入股企业搞特权经营的,须于六月底前从企业退出投资股份,隐瞒情况或到期拒不退出的将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针对不正当交易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完善和深化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质监权力运行和履职行为的监管。当前尤其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和许可评审等工作责任制,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切实有效地防止质监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职务犯罪行为。
          (五)严厉打击涉及不正当交易的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在质量监管工作中,加强诚信和道德建设,实施质量诚信分级管理,督促企业增强自律意识,杜绝运用不正当交易手段进行不正当交易、非法竞争和经营、以次充好和以假充真等行为。对不法分子利用不正当交易手段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
             四、工作步骤
         全县质监系统治理不正当交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4月中旬)。
         县局下发《实施方案》后,各科室要结合“两个年”活动特别是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做好治理不正当交易的思想发动工作,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不正当交易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对不正当交易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不正当交易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2007年4月下旬至5月底)
          在教育动员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坚持原则,严肃对待,不走过场”的要求,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治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切合质监实际,查找质监领域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治理项目审批、项目建设、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经销等领域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突出抓好以下环节:一要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工作人员有否利用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滥用行政权力支持企业垄断市场和不正当竞争,在行政审批、执法稽查、认证评审、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中收受好处和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在质量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而又从中获取私利的问题,查清在行政审批、许可和稽查执法中不正之风的表现。事业、企业、协会等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和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否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利用掌握的资源在检验检测、项目建设、名优推荐、备案注册等或受行政委托履行公务当中收取好处的问题,有无为获取交易机会或其它利益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财物等好处的问题,查清不正当交易及收受钱物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二要对调查摸底中查出问题的单位和人员,根据事实、情节、影响和认识态度等,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予以处理。在处理时注意把握政策、讲求策略,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掌握好从重、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界限。要敦促有不正当交易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抗拒调查的要严肃进行处理。三是要认真抓好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强化督查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不正当交易问题线索的渠道,发动群众和企业举报不正当交易的问题。对自查和举报揭露的重要问题和线索,不管涉及到哪个科室所、哪个人,要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不正当交易案件要及时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及国家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要重点查处,典型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县局并对自查自纠、案件处理和相关整改情况在9月15日前书面上报市局治理不正当交易办公室。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7年6月)
         治理不正当交易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做到治理不正当交易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适应,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深化质检工作改革相结合,建立健全防治不正当交易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查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质监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以及“两个年”活动提出的各项要求,从深化改革、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严肃惩处等方面建立防治不正当交易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提升质监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推动质监工作和事业发展。年底前,要将全局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情况及成效书面报市局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协调。治理不正当交易专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工作机制。成立治理不正当交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龚佐聪局长任组长,陈为民副局长、王卫明副局长为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王卫明副局长兼任主任,陈仲郎、李琳为成员,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二)深入调研,找准问题。在专项治理动员部署阶段,各科室要注意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本科室所工作领域不正当交易和不正当交易的形式、特点和规律,结合工作重点,认真查找本科室所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确保查纠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取得成效。要及时研究、总结和推广治理不正当交易的成功经验,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并组织力量认真抓好落实和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三)明确职责,严肃纪律。各科室所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参照国家总局、省、市局的要求,可由财务牵头负责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查纠工作,由各职能科室牵头负责各自审批、许可、认证、执法和相关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查纠工作,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分别对业务管理的科室提出加强监管和自律的意见,各直属单位也要参照上述要求落实责任岗位和人员。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必须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工作和有关会议,宣传开展治理不正当交易的重大意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不正当交易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的意识,积极投入治理不正当交易活动之中,推动治理不正当交易工作顺利进行。要注意搞好与公安、工商、药监、检察等部门及媒体的配合,建立情况通报、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各科室所之间、上下之间也要增强联系,加强沟通,形成齐心协力共同治理不正当交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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