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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门县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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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单位:

现将《三门县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药品广告  整治  通知

  抄送:市工商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纠风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门县电视台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8印发

三门县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是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为进一步净化我县药品广告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的通知》(浙工商检字[2006]17号)的要求,特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全面履行广告监管职能,以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为契机,推进广告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着力打造文明、健康、有序的广告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职能,明显降低药品广告的违法率,增强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能力,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基本消除我县药品广告的虚假违法现象,促进广告市场秩序的逐步好转。

三、整治重点

(一)未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发布的广告;

(二)含有不科学地表明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的广告;

(三)含有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的广告;

(四)含有声称或暗示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内容的广告;

(五)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大众媒体刊登的处方药广告。

四、实施步骤

本次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从200610月中旬至20076中旬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反馈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69月中旬——10月中旬) 

各地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提高认识,增强自我防范的意识,认清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严重危害性;要精心设计、营造氛围,把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10月中旬——20076月)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整治行动,从广告企业诚信需求入手,着重建立信用评价机制、行业自律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积极与药监、卫生等部门配合,以群众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组织精干力量,对那些涉及面广、反映强烈、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三)总结反馈阶段(20076月) 

 各工商所在每季度底前,向县局市场科报送本季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及典型案例。200765,要对此次整治行动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五、工作要求

() 提高思想认识。药品广告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各地对此次的整治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把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的监管机制,促进我县药品广告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大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督查和处罚力度,切实做好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工作。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及检测力度,逐步实现对药品广告市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对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部门协作。各地在整治行动中要继续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与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强化各部门的共管意识,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履行职责,把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绩,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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