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确保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十一”期间食品监管和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前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有关科室和各工商所、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在节前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特别是要加强与节日消费有关的食品,如月饼、食用油、乳制品等的检查,加大对农村放心店和旅游景区食品的监管。同时,要发挥检测车的作用,加大对市场蔬菜、水产品的检测力度,并将检测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二、加强对商业促销活动的检查。经检队要牵头组织各所对节日期间商家举办的各类促销活动进行检查,对违反《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欺诈消费者的商业促销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涉及传销的各类活动一经发现要严厉查处。
三、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节前,相关科室要组织力量加强流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商场、超市、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易燃易爆经营单位进行一次认真全面检查。同时,也要做好本单位办公室的防盗、防火等检查工作。节前各单位要做好防范和保卫工作。
四、严格值班制度。办公室要安排好节日期间12315的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人员、值班责任,保证节日期间投诉渠道畅通。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确保人员、着装和处理“三到位”。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局值班领导和市局12315值班室报告,值班组长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信息每日一报工作。
五、加强车辆管理。因公用车,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车辆要按规定确定专人保管,车辆外出(出县)要向局长报告。
六、注意个人安全。外出旅游实行报告制,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外出(出县)要向局长报告,其他人员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要保证每位干部节日期间手机24小时畅通。禁止参加任何赌博活动,要做到劳逸结合,确保节后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希各单位严格按县局要求,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因违法违纪造成负面影响,县局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