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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商〔2009〕57号 |
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府关于建设“三港三城”、打造三门湾次经济圈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转变作风,服务基层,切实推进企业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的转变,县局决定在全县乡镇开展“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的创建工作。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三港三城”、打造三门湾次经济圈的工作部署的要求,以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商标的创造、运用、保护体系为重点,加快建立“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品牌发展机制,着力营造有利于品牌创造的创新环境、品牌利用的市场环境和品牌保护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这项工作,县局决定成立由高莲青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孙积建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广科。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完成全县14个“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的创建,作为品牌建设工作推进主体,大力实施“品牌富县”工程,使全县商标品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从而推动工商各项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机构设置
(一)机构名称:三门县×××乡(镇)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
(二)“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设站长、副站长各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其设置如下:站长、副站长由所在乡镇分管领导和辖区工商所所长兼任,具体工作人员由工商所的责任区监管干部、所在乡镇工办(或农办)工作人员构成。
五、工作职责
(一)深入开展对辖区经济结构以及品牌发展状况的调研,撰写一定份量的品牌调研报告或分析报告,制定可行的品牌发展规划,提供给领导参阅,具体指导本乡镇的商标品牌工作,助动品牌经济发展。
(二)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品牌建设奖励政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品牌、支持创牌的氛围,更好地发挥“以品牌拓业、以品牌聚资、以品牌引才”的功能作用。
(三)做好辖区商标有关数据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建立商标台帐和数据库,指导、督促企业规范使用商标;做好注册商标及驰(著)名商标的维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活动,建立知识产权长效保护机制。
(四)全力引导并帮助辖区各类市场主体注册国内、国际商标,拓展商标申请领域。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和农业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推广运用“农户+合作社+商标”的农产品品牌经营模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高效农业、科技农业和品牌农业发展。
(五)引导企业争创自主品牌,进一步完善帮促指导机制和企业商标联络员制度。主动上门指导、宣传引导、典型示范等方法,不断提高对企业的创牌指导服务能力。
(六)完成工商部门及乡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抓好试点,建章立制阶段(
花桥工商所要按照县局确定的前期在花桥镇试点基础上,落实好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固定的办公人员,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做到上墙公示。按职责要求,扎实开展品牌建设推进工作。
(二)全面铺开,组织实施阶段(
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完成13个指导服务站的创建工作。将试点阶段的一些好的做法,进行推广运用,真正实现以“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为主体,来推进全县的商标品牌建设,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年度品牌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提高,规范运作阶段(
“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作为工商部门设在乡镇的长期性的办事机构,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及时总结,不断提高,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整合所有工商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指导服务站的使用。县局将对各站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并将结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切实抓好。各单位要加强对“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取得他们的支持,所长负总责,具体工作责任到人、到点,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把“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作为工商职能在乡镇的延伸,以品牌建设工作为统领,发挥工商的综合职能,积极有为地服务地方经济;要主动加强与乡镇农业、工业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发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对一些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果,及时归纳、总结和上报相关的信息。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克服为创新而创新的做法,要注重工作实践的创新,着力于全面提升工商监管和服务效能。
附:1、“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工作职责
2、“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工作人员职责
附件1:
“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工作职责
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工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服务企业、干在实处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前移服务窗口,积极有为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对辖区经济结构以及品牌发展状况的调研,撰写一定份量的品牌调研报告或分析报告,制定可行的品牌发展规划,提供给领导参阅,具体指导本乡镇的商标品牌工作,助动品牌经济发展。
二、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品牌建设奖励政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品牌、支持创牌的氛围,更好地发挥“以品牌拓业、以品牌聚资、以品牌引才”的功能作用。
三、做好辖区商标有关数据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建立台帐和数据库,指导、督促企业规范使用商标;做好注册商标及驰(著)名商标的维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活动,建立知识产权长效保护机制。
四、全力引导并帮助辖区各类市场主体注册国内、国际商标,拓展商标申请领域。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注册农产品商标,推广运用“农户+合作社+商标”的农产品品牌经营模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高效农业、知识农业和品牌农业发展。
五、引导企业争创自主品牌,进一步完善帮促指导机制和企业商标联络员制度。主动上门指导、宣传引导、典型示范等方法,不断提高对企业的创牌指导服务能力。
六、完成工商部门及乡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工作人员职责
一、为市场主体提供商标查询、商标注册等相关的咨询服务;协助商标中介服务机构为市场主体代理、代办商标注册、续展、转让、许可使用等事项,全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注册商标。
二、做好辖区商标有关数据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建立商标台帐和数据库,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指导企业、农户正确使用商标。
三、帮助企业做好驰、著名商标的申报、商标品牌的保护维权、品牌的经营运作等工作,搞好系列化、全程式的优质服务。
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政府对品牌建设相关优惠政策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协助组织开展品牌建设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品牌、支持创牌的氛围。
五、完成工商所及所在乡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抄送:台州市工商局,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