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三门县 > 正文

关于印发《三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意见》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朗读

各中小学:

现将《三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施绩效考核,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主要举措,也是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创造有利条件。

各校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考核实施方案,在教代会上通过,于11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附件:《三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意见》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三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教育教学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尊重教育自身发展规律,促进义务教育工作稳定、均衡、全面发展。

二、绩效考核工作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四)客观公正,务求实效。

三、绩效考核对象与方法

(一)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正职校长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中考核方法如下:1、教职工民主测评占20%2、考核组考核占20%3、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及学校发展性评价占60%

(二)教职工(除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正职校长以外)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

四、绩效考核主要内容

校长(含校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办学方向、管理能力和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安全稳定等。

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教职工绩效考核应结合教师师德表现,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条件。工作量、考勤情况、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科研情况、学习进修情况、贡献度等来综合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按学年度进行。考核内容以教职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职责要求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是工作实绩。

五、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学校领导与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局管正职校长优秀等次不占学校比例。

(二)各等次的标准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正确贯彻执行和带头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工作责任心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其中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校长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学校教职工有严重违反教育法规而受到行政通报以上处分或处理的;

2)学生有违法犯罪的;

3)因管理工作不当,学校和校级领导成员被上级机关通报或媒体曝光的;

4)校级领导中有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受到诫勉谈话一次以上的(含一次),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经查实,所在学校教职工(或下属学校班子成员)违反师德规范,尤其是被纪检部门立案查处的;

6)学校教职工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经查实所在学校存在违规收费现象的。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正确贯彻执行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无差错。

3、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差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学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30次及以上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继续教育的;

4)工作中有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5)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6)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教学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比较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比较严重的不良后果的。教职工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政治思想考核得分未达到10分者;

2)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3)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部门追究,或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错误性质较严重的;

4)当年受行政降级及以上处分的;

5)当年受撤销党内外职务及以上处分的;

6)上学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本学年仍无明显改进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考核的;

8)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赌博、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作弊等有违师德师风建设之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被投诉到教育局,经查核情况属实的;

9)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10)有违反校纪校规,又不服从学校正常分工,一年中连续2次提醒谈话仍无改进的;

1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12)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涉及到一票否决事项的当事人。

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本学年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其他班子成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发生重大安全、治安责任事故的;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

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经单位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四)在本年度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结案后再作确定。对无违法违纪的,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立案当年起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受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聘用、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和奖惩等方面的依据。被评为优秀和合格的,可续聘、续任、晋升、评优评先;被评为基本合格(含不确定等次)的,可续聘、续任,不得晋升、评优评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考核奖及学校特定奖励;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

七、有关工作量问题

(一)专任教师的工作量

1、周课时标准。初中教师1016节。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每周基准10节,社会每周基准12节,体育基准14节、音乐、美术等其它各学科每周基准16节;小学教师1620节。其中语文、数学每周基准16节,体育每周基准18节,其他学科每周基准20节。

2、超课时补贴由各校自行测算,按下列标准发放。

 

 

科别

周课时

系数

课时标准

科别

周课时

系数

课时标准

语、数科学

英语

10

1

该校标准1课时补贴

语、数

16

1

该校标准1课时补贴

社会

12

0.83

 

体育

18

0.89

 

体育

14

0.714

 

其它

学科

20

0.8

 

音、美及其它学科

16

0.625

 

 

 

 

 

(二)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中正校级提倡兼课,局管副校级领导必须兼课,原则上兼任本专业课程,达到专任教师工作量;

2、行政管理所占工作量比例(含下属学校)(见下表)

 

 

正校级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三门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anmenxian/20210629/35174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