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
现将《三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施绩效考核,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主要举措,也是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创造有利条件。
各校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考核实施方案,在教代会上通过,于
附件:《三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意见》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三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教育教学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尊重教育自身发展规律,促进义务教育工作稳定、均衡、全面发展。
二、绩效考核工作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四)客观公正,务求实效。
三、绩效考核对象与方法
(一)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正职校长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中考核方法如下:1、教职工民主测评占20%;2、考核组考核占20%;3、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及学校发展性评价占60%。
(二)教职工(除乡镇级及以上学校正职校长以外)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
四、绩效考核主要内容
校长(含校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办学方向、管理能力和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安全稳定等。
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教职工绩效考核应结合教师师德表现,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条件。工作量、考勤情况、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科研情况、学习进修情况、贡献度等来综合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按学年度进行。考核内容以教职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职责要求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是工作实绩。
五、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学校领导与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局管正职校长优秀等次不占学校比例。
(二)各等次的标准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正确贯彻执行和带头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工作责任心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其中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校长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学校教职工有严重违反教育法规而受到行政通报以上处分或处理的;
(2)学生有违法犯罪的;
(3)因管理工作不当,学校和校级领导成员被上级机关通报或媒体曝光的;
(4)校级领导中有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受到诫勉谈话一次以上的(含一次),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经查实,所在学校教职工(或下属学校班子成员)违反师德规范,尤其是被纪检部门立案查处的;
(6)学校教职工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经查实所在学校存在违规收费现象的。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正确贯彻执行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无差错。
3、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差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学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30次及以上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继续教育的;
(4)工作中有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5)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6)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教学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比较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比较严重的不良后果的。教职工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政治思想考核得分未达到10分者;
(2)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3)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部门追究,或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错误性质较严重的;
(4)当年受行政降级及以上处分的;
(5)当年受撤销党内外职务及以上处分的;
(6)上学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本学年仍无明显改进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考核的;
(8)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赌博、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作弊等有违师德师风建设之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被投诉到教育局,经查核情况属实的;
(9)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10)有违反校纪校规,又不服从学校正常分工,一年中连续2次提醒谈话仍无改进的;
(1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12)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涉及到一票否决事项的当事人。
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本学年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其他班子成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①发生重大安全、治安责任事故的;②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①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
②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③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④经单位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四)在本年度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①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结案后再作确定。对无违法违纪的,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立案当年起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②受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③受留党察看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④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聘用、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和奖惩等方面的依据。被评为优秀和合格的,可续聘、续任、晋升、评优评先;被评为基本合格(含不确定等次)的,可续聘、续任,不得晋升、评优评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考核奖及学校特定奖励;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
七、有关工作量问题
(一)专任教师的工作量
1、周课时标准。初中教师10—16节。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每周基准10节,社会每周基准12节,体育基准14节、音乐、美术等其它各学科每周基准16节;小学教师16—20节。其中语文、数学每周基准16节,体育每周基准18节,其他学科每周基准20节。
2、超课时补贴由各校自行测算,按下列标准发放。
中 学 | 小 学 | ||||||
科别 | 周课时 | 系数 | 课时标准 | 科别 | 周课时 | 系数 | 课时标准 |
语、数科学 英语 | 10 | 1 | 该校标准1课时补贴 | 语、数 | 16 | 1 | 该校标准1课时补贴 |
社会 | 12 | 0.83 | 体育 | 18 | 0.89 | ||
体育 | 14 | 0.714 | 其它 学科 | 20 | 0.8 | ||
音、美及其它学科 | 16 | 0.625 |
(二)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中正校级提倡兼课,局管副校级领导必须兼课,原则上兼任本专业课程,达到专任教师工作量;
2、行政管理所占工作量比例(含下属学校)(见下表)
班 额 | 正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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