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所属各单位:
现将《三门县工商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2012-2014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
(2012-2014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公开化、透明化和阳光操作,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三县委办〔2012〕109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2012-201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发〔2013〕3号)要求,结合全县工商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工商系统自身建设、规范工商行政权力运行,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进一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为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的幸福三门而作出贡献。
二、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等八个方面行政权力,摸清本部门行政权力底数,编制内容详实的职权目录,绘制程序严谨、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数字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工商行政权力的运行透明化、高效化、便捷化、公平化,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到位提供保证。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
1.工作原则及清理范围
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坚持合法性原则,严格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工商部门“三定方案”为依据进行;公开透明原则,把公开透明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注重实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依法清理和规范的范围: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等八个方面行政权力。
2.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事项(
由法规科负责组织各职能科室、工商所(分局)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工商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为依据,对梳理出来的行政权力进行论证和审查。重点清理存在权力交叉、界限不清的行政权力。
对清理出来的职权项目,要依法科学分解,逐个界定层次和部门,并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编制工商行政职权目录。职权目录应按照权力分类、权力编码、权力名称、实施主体等项目进行编制,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理要求规范填写。
按照减少层级、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包括权力行使的条件、程序、期限等。相同的运作程序,可只编制一个运行流程图。不同的运作程序,应分别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若同类职权的不同事项的行使流程有关键性差异的,仍应编制相应的流程图。
3.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
依据《三门县工商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三工商〔2011〕80号)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抓好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监督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工作。要突出重点,规范行政权力载量权,在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基础上,逐步向规范行政许可等各个领域行政权力自由裁量权推进。
4.申报审核确认(2013年7月底前完成)
县局将清理和规范的所有行政权力事项,以及编制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机制运行图,由法规科初步审核把关,经县局研究决定后,报县纪委、法制办备案、审核。建立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机制,对于本部门行政权力发生调整和变化的,应及时修改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机制明示图,重新申报审核。
(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县局在清理行政权力、规范权力流程的基础上,配合县政府做好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1.结合县局信息化基础情况,新建或改建、升级各业务系统,以适应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的需要
2.依托全县统一的网上政务信息交换平台,整合县局各业务系统与县网上政务大厅互联,保障“网上审批”、数字监察等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协同应用,方便用户搜索、定位和共享信息资源。
3.细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推进部门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原则上要求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处理,都应在网上进行。
(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深入推进“数字监察”系统建设
1.建设工商“数字监察”模块
建设工商“数字监察”模块,完善行政确权监督系统,拓展行政处罚、责任区监管、消费维权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监督系统,不断升级、固化服务承诺,制定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工作制度,逐步实现权力运行“数字监察”的全覆盖。(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推进与县级监察系统对接共享
配合县级监察系统建设视频监察系统,数字监察系统等软硬件支撑平台建设,规范监察信息采集指标。推进与县级监察系统对接共享。实现工商“数字监察”系统与县级监察系统的对接,初步形成全县共用共享的“数字监察”系统网络。
(牵头科室:监察室;责任科室: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已成立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安排、协调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切实将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机构要合力抓,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贯彻落实。开展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是建设廉洁、高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有力推手,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工作,要严格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加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的考核评议。要把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之一,将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的督查指导。切实加强对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及时发现、解决、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对于不顾大局、工作不力的,要实施问责,并责令整改,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抄送:台州市工商局,县纪委,县府办,县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