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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工商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三门县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十个严禁”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全县工商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改善发展环境,根据省工商局“清新政风 优化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县两办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县工商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县委“十个严禁”要求,及省、市工商局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在全县工商系统扎实开展以“治虚、治奢、治陋、治庸、治散”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严明纪律,增强责任意识,促进机关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服务环境大改善,形成系统上下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为开创滨海经济新时代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治虚正风
1.精简会议文件。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会议次数。会议标准及经费开支要符合财政规定。县局机关各科室每年可安排年初工作会、年中调研交流会两次会议。遇特殊情况需召开会议、安排到异地开会和举办各类培训、活动的,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经费一律不予报销。提倡开短会,开会时间原则上安排半天。各类会议,会场均不摆放鲜花、花草、水果与香烟等物,不安排礼品(土特产)。上级安排在我县召开的各类会议,均按相应的会务接待标准执行。
2.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摸实情、解民忧、送温暖,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按照“送服务、解难题、助发展、促转型”基本方法,通过深入走访调研,了解民营企业及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在发展过程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和个体户破解难题,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达到“进百家民企、破百个难题”的工作目标,全力助推全县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力促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支部要定期走访“结对帮扶”的农村党支部,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3.强化责任抓落实。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必修课”,作为狠抓工作落实、推进三门赶超发展的“基础课”,落实在干部修养中,落实在制度建设中。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推诿不办、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效能问责有关规定,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治奢正风
1.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门县工商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上级来人不安排在高档酒店入住及就餐(由县政府统一安排接待除外)。上下级单位与其他部门来人商议公务需要就餐的,一律在规定的接待标准范围内到食堂安排工作餐或到定点非高档酒店就餐,因食堂无法安排而需外出用餐的,须事先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同意。各业务线会议和县局组织的内部会议,一律安排在食堂就餐,因人数众多确需在外就餐的,一律安排自助餐。接待用餐一律不上高档菜。中餐一律不安排饮酒。公务接待费等定期在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网上公开。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2.规范公务用车。严格执行《三门县工商局车辆使用规定》,车辆使用落实定人驾驶、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停放等“五定”制度。县局机关科长及以下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台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一律乘坐火车或客运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飞机的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出市外的车辆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差旅费、交通费等出车费用凭派车单和相关票据报销。除保密文件传送和紧急事项外,局机关科长以下工作人员到县城区域内开会、办事的,原则上县局不派专车。严查公车私用,对违反规定的,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
3.规范学习考察活动。严格实行外出参观考察审批制度。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的,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做到事先有报批,考察有内容,结束有报告。不得组织或参加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的外出考察、培训、研讨、交流活动。规范在职干部职工疗休养活动,疗休养活动必须报县总工会统一组织安排,费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报销。
(三)治陋正风
1.加大禁赌力度。严格执行“六个一律”规定,严禁系统内干部职工,以娱乐名义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对参与赌博、聚众赌博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因放松管理以及包庇下属单位职工参与赌博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2.纠正不良风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确需办理婚丧乔迁等喜庆事宜的,必须严格控制桌数和对象,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中层干部办理婚丧乔迁的实行备案制度。对借机敛财等行为,一经发现,则追缴违纪所得,并从严从重处理。对随意停放车辆、乱倒乱扔垃圾、违反信号灯通行、恶意拖欠物业管理费等行为要做到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告诫的当面告诫,该纠正的认真纠正,该查处的严肃查处。不断完善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监督管理机制,设立监督举报箱,鼓励、支持和保护群众参与监督。
3.营造文明新风。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大力开展“多读书、读好书”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讨论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杜绝歪风邪气,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素质修养。大力倡导丧事简办、喜事小办,做到礼貌言谈、有序排队、热情让座、文明驾车。系统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做讲文明、守礼仪的示范带头人。
(四)治庸正风
1.规范提能。深化权力清理和规范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展行政执法情况大检查,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执法示范单位、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星级工商所创建、关键岗位绩效考评重点监督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系统服务形象。
2.服务提质。以“走进千家民企”活动为载体,助动企业发展。以“个转企”工作为引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以为民办实事为落脚点,着力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全面推行先行服务、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跟踪服务,切实落实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深化行政指导,积极推进柔性执法,改善服务发展环境。加强对“两年”工作和“双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服务企业相关机制,提升服务项目水平,努力破解重点项目推进中碰到的难题。
3.审批提速。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力争办事时限更短更优。开展企业登记制度和相关审批制度改革,实行简政放权,努力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优化企业登记注册审批流程,提高企业登记注册审批效率。具体包括消除制度障碍,开展前置审批和企业名称库清理;创新审批方式,推行“网上注册”申报和登记远程审批;积极探索实现多证联办和并联审批模式;扎实推进工商金融服务通建设,扩展服务内容和功能;落实便民举措,实施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开展“优秀形象、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优良业绩”五优窗口大创建等。
4.督查提效。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省市县工商局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参与,及时跟进,全程监督,维护政令畅通。深化重点工作(项目)联合跟踪督查制度,全程跟踪,全程督查,确保重点工作(项目)顺利推进。
(五)治散正风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等心理,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令行禁止。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入治理机关作风纪律中存在的“懒、慵、散”等现象,对在办事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效能告诫、停职待岗或者组织纪律处分。
2.施行轮值勤制。贯彻落实省局加强基层工商所作风建设十项举措,工作日推行窗口午间轮值制、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度,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办事。实行基层工商所干部“住夜轮值制”,服务群众和便于应急处置。“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地以电话抽查、实地督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并视情进行通报。
3.加强上网行为监督管理。全局所有电脑IP地址由局信息办统一分配,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局监察室将会同纪检察员、行风监督员通过现场检查、远程监控、抽查上网记录等方式对全局电脑上网行为进行随机监督检查。随机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看电影等行为,一经发现,按效能问责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全县工商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它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科队室所(分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带好队伍。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参与,努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查处;人事教育科负责把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办公室负责加强宣传教育;信息办要为上网行为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其他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监督检查工作要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始终,县局设立举报电话83371212,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并依纪依规做好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等工作。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贯彻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
三门县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十个严禁”
1.严禁散布违背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以及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和丑化党、国家形象的言论、短信等行为。
2.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参与或接受健身、娱乐、桑拿、洗浴、美容、旅游、棋牌等公款消费行为。
3.严禁擅自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及发放会议纪念品等行为。
4.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土特产等行为,切实杜绝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生冷硬拖、庸懒散慢等现象。
5.严禁以异地考察、会议活动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
6.严禁违规占有、使用公房、公车,及以其他各种名义侵占公共资源等行为。
7.严禁参与赌博、大操大办婚丧事宜。
8.严禁擅离岗位或上班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9.严禁随意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随意停放车辆、恶意拖欠物业管理费、乱倒乱扔垃圾等。
10.严禁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作风简单粗暴、敷衍塞责等。
抄送:台州市工商局,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