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所属各单位:
现将三门县依法治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的通知》(三普法办〔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十九日
依法治县 普法教育
三门县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三普法办〔2012〕7号
关于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学法用法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属各部门,三门省市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教育的决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国家统一规定内容的学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与内容
1、领导干部。实职副科以上(含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学习内容以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为主。
2、公务员。普通公务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内容以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为主。
二、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以个人自学、单位集中学为主,县普法办将根据适时组织统一学法用法考试(考核)。
三、学习时间安排
学习活动的总体安排是从今年11月起至2015年底前完成。具体安排:
1、
2、考试范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试卷由县普法办统一编制。
四、工作要求
1、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是推进“法治三门”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2、各乡镇、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会代训与知识讲座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3、为了方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县普法办出资购买了一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赠送给各部门单位,供大家参考学习。请各单位于
县普法办地址:县国土大楼11楼
联系人:蒋巧敏(83332212、669895)
三门县依法治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抄送:市普法办。
抄送:台州市工商局,县普法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