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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服务推进月活动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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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专题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工商、税务、统计部门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个转企”工作中形成合力,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工商个《关于开展全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服务推进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决定从201211月起,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服务推进月(以下简称服务推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府“三港三城”建设和打造“三门次经济圈”总要求,以服务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为宗旨,以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要目标,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充分挖掘经济上行增量,进一步优化全县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大力推进我县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

二、主要内容

服务推进月活动时间为1111231。按照统一组织、联动实施的原则,四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活动。主要内容:

(一)组织个体工商户“拟转企”情况摸排。各有关单位本着“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步推进”的原则,根据全县个体工商户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联合对辖区内“拟转企”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摸底摸排。重点是:从业人员较多、经营规模较大的制造、商贸、住宿、餐饮、娱乐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行业发展潜能的个体工商户;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空间较大的个体工商户。通过摸排,明确“个转企”重点培育对象的认定标准,共同建立已经具备“个转企”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和重点培育名单。

(二)开展“个转企”政策宣讲和培训活动。立足各自职能,将“个转企”工作的目的意义、成功典型、比较优势、政策法规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决策,通过送政策上门等服务活动,在全县个体工商户中进行广泛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及时传递讯息,切实营造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公众知晓、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开辟“个转企”登记便捷通道。工商部门各窗口要开通“个转企”工商登记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提供登记咨询、指导及办理,并做好本辖区“个转企”登记台账记录工作。每月15日前向同级国税、地税部门和统计部门抄告已完成“个转企”登记的企业名单信息(包括转前、转后户名),以便各部门对名单进行核对汇总。国税、地税部门在税务登记场所设立“个转企税务登记”指示牌,并由专人辅导办理,为“个转企”纳税人提供畅通、便捷的登记服务。国税、地税部门根据工商部门提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变更(升级)证明》及相关税务登记附列资料做好对“个转企”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每月月底前将完成“个转企”的企业纳税等情况抄告同级工商和统计部门。

(四)建立“个转企”名录库加强统计核查。统计部门要根据工商部门抄告的“个转企”登记企业的名单,做好这些企业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及时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对于其中规模较大且已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统计规模标准的企业,要及时报国家统计局审批并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平台进行统计。对于没有达到统计规模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要及时纳入抽样调查框,参与抽样调查及总体推断。要加强对“个转企”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建设。在日常的统计工作中,要及时反映和分析“个转企”的工作成果,并上报上级统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坚持引导与规范、促进与督促、扶持与监管、政策配套与加强执法相结合,努力为“个转企”工作营造一个公平、便捷、高效、互动的外部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服务推进月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工作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充分挖掘经济上行增量,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做好“营改增”工作的迫切需要。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服务推进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为“个转企”工作在全县面上铺开创造条件和环境做好保障。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制,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协作机制。为做好服务推进月活动的组织推动工作,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建立“个转企”工作联合推进机制,定时会商,实时联动,实现相互协作、信息共享、合力推进。同时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要务求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强化督促检查。服务推进月活动期间,上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及时掌握动态、了解进度。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有关单位在服务推进月活动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建立《个转企工作专报》,通报服务推进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展示“个转企”工作成果,进一步释放“个转企”的正能量。各有关单位要对服务推进月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31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上报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统计局。

县工商局联系人:企业监管科周明富,联系电话:0576-83382935

企业注册科王成林,联系电话:0576-83326209

县国税局联系人:征管科邵国欢,联系电话:0571-83305101

县地税局联系人:征管科方加舜,联系电话:0571-83376545

县统计局联系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叶凌阳,联系电话:0576-83331520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门县国家税务局   

 

 

三门县地方税务局            三门县统计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211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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