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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游镇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
镇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三门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意见》的精神,也为最大程度地满足全镇白内障患者的需求,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早日实现,经镇政府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三月十三日
海游镇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镇实施意见
白内障是一种常见的眼科疾病,已成为致盲的首要因素。为推进我镇防盲工作,根据《三门县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至2010年底,实现对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全部提供康复服务,其中因白内障致盲的,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100%,复明率达到90%,使广大白内障患者告别黑暗、重见光明、走向新生活,使白内障致盲在我镇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建立白内障复明无障碍自然运行长效机制,达到新发生一例、发现一例、治愈一例、康复一例的目标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无障碍
成立镇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二)患者对白内障认知无障碍
1、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广泛宣传实现白内障无障碍镇目标的政策、意义及白内障防治知识,每年至少进行三次白内障康复政策和防治知识宣传,宣传普及率达到95%以上,50岁以上的高发人群对白内障知晓率达到95%以上,公众防盲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广播、宣传车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使患者及时了解白内障病症,卫生医疗保健等有关知识,政府对贫困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补贴等有关政策规定,报名、筛查、手术的具体地点及办理免费或优惠的相关手续。
2、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知识问答等方式开展抽样调查,组织村干部分村包干宣传,使群众对白内障知识认知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病员发现、筛查、输送、回访无障碍
1、发现病员。重点是建立长期高效、高度负责的随报机制,村居有专人负责,村居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做到本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随发生、随发现、随报告、随登记。每年年初至少组织一次白内障患者详细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定期检查随报制度的落实情况。
2、筛查患者。由各村组织白内障患者到镇卫生院参加初步筛查,确定手术适应症患者,并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建立贫困患者筛查制度,通过拉网式筛查贫困患者,使其不出现遗漏。
3、输送手术。经筛查后符合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由镇残联有计划地组织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复明手术。
4、建档回访。按照我镇白内障康复服务定点医院手术病例建立白内障患者复明档案,随时填报《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数据库》。术后的白内障患者,村回访率达到100%,镇回访率达到90%以上,并对重点患者术后效果、家庭贫困情况等及时回访。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2月)
1、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
2、通过广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让公众了解政府对贫困残疾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意义及救助补贴等有关政策规定,动员残疾人患者就近报名登记,接受手术治疗。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3月)
1、成立村居调查小组。由各村分管残联工作的村干部任组长,选派1~2名有责任心的村干部担任调查员。
2、建立基层普查队伍。残联负责牵头,结合基层卫生网络建立普查队伍,人员由卫生院、残联等相关部门抽调组成,村居人员参与。
3、普查登记造册。对白内障致盲残疾人进行逐村、逐户、逐人调查,并汇总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一人。
四、筛查复查核定阶段(2010年3月)
1、初步筛查由镇卫生院负责。在镇卫生院初查登记的基础上,各村负责组织登记在册的人员到指定地点,由眼科医生复查确定手术适应症人员,并由镇残联进行登记。
2、复查审定由指定手术医院负责。残联负责把初筛人员送到定点手术医院。
五、实施手术阶段(2010年4月至10月)
有计划输送有需求并有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到定点手术医院实施复明手术。
六、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