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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海游镇村级组织换届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片、社区、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单位:
现将《2011年海游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游镇委员会
海游镇人民政府
2011年海游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2月上旬开始,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为保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着力打造“三个示范镇”、全面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时间安排、换届顺序和基本目标
1、时间安排:换届工作从2月上旬开始,4月上旬基本结束。
2、换届顺序:本次换届工作按先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社员)代表,再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的顺序进行。情况特殊的行政村,由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3、基本目标:本次换届工作要达到“
三、主要内容
1、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采取“公推直选”选举方式,即,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由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审核相结合产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公推直选”不能实行无候选人选举的形式。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信任测评、民主推荐、审查确定、党内选举。
2、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主要采取有候选人选举、无候选人选举两种方式。有候选人选举,要进一步完善“海推直选”制度,即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由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提名,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以无记名秘密投票的方法,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无候选人选举,全面推行“自荐直选”制度,即具备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的选民,都可以自荐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对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竞职演说或提交书面竞职承诺参选,然后选民以无记名秘密投票的方法,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
3、村民(社员)代表的换届选举。村民(社员)代表可以村民小组(小队)为单位通过一户一票选举产生。村党组织成员通过信任票决制等方式确定为村民代表。全面实行妇女村民代表专职专选,确保妇女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努力实现党员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4、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经济合作社由社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把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党组织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5、其他工作。(1)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可以与村民(社员)代表推选同时进行。(2)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选举或确定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和村文书。
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1、严把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关。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和建设一支优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的要求,严把候选人(自荐人)的任职资格条件。各村在选举办法中都要明确下列“五种情况人员”不得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级组织班子成员推荐人选:⑴被判处刑罚未执行完毕、刑满释放(或被判处缓刑考验期满后)未满5年的;⑵被劳教或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⑶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⑷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⑸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出现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实行任职资格条件联审制度,由镇党委政府对候选人(自荐人)的任职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提交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纪检监察、组织、民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审。只有通过联审审查的候选人(自荐人),才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到正式选举日进行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及其他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只当场宣布得票情况,不宣布当选结果,待经过任职资格联审后,再进行宣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当选无效。
2、着力优化村级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从严控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控制在每个村3-7人,具体人数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研究确定。切实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的比例,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具备条件的村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进一步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的专职专选,确保每村都有一名女干部。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有志于扎根农村基层工作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成员竞选;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竞选。
3、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一是推选好村民选举委员会。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要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认真组织好选民登记。要按照“三登”要求进行登记,即凡是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村民,即可被登记为选民:①本村户口;②年满18周岁(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全镇选举日
4、全面推行“三项承诺”制度。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等“三项承诺”制度。对拒不作出“三项承诺”的人员,要在村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不能列为候选人(自荐人)。一是全面推行候选人(自荐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主要由候选人(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二是全面深化和完善创业承诺制度。选举前,候选人(自荐人)要围绕本村发展目标,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三是全面建立辞职承诺制度。候选人(自荐人)应承诺当选后若出现违法违纪、不能正确履职或群众评议差等情形的,须主动辞去职务。三项承诺书应一式三份,在候选人(自荐人)签字后,一份镇备案,一份交村选举委员会或村党组织,一份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5、严肃换届选举的选风选纪。一是进一步明确选举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和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组织、民政、农业分别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十大禁令”。选举前,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在加强换届纪律教育的基础上,与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个别约谈或集体谈话,对他们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对参与或者怂恿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从快严肃处理。严肃党内选举纪律,对发现有党员故意避会或中途退场等干扰选举苗头的村,镇党委在选举日3天前向每名党员发放书面通知,告知选举日期、明确故意避会或中途退场将受到的组织处置措施等。情节严重、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将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处置,直至除名。二是坚决查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自荐人)的,都是贿选。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选情防控和开展打黑除恶行动。对换届选举中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干扰和暴力介入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等行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五、实施步骤
(一)选举准备阶段(2月上旬——中旬)
1、调查摸底。在原先开展“一人一村一分析”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各种方式,全面摸清村级基本情况和党员、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的思想状况。
2、建立机构。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即综合办公室、工作指导组、纪律处理组、资格审查组、应急处置组,研究部署制定村级换届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
3、宣传发动。
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中旬——4月上旬)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月底——3月底)(全镇选举日为
3、村民(社员)代表、村民小组长换届选举(4月上旬)。
4、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4月上旬)。
(三)完善总结(4月上旬——中旬)
1、全面总结本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做好选举材料整理存档工作。撰写工作总结,相关统计表格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局。
2、监督、指导非连任村级组织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明确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3、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新一届村两委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积极妥善帮助解决困难。
4、指导新一届村级组织制定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和实现目标的保证措施,在此基础上,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向党员和村民代表作出公开承诺并将承诺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告。
5、开展“进村扶任”工作,通过有针对性地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对新进班子的村干部进行开展工作必需的培训、指导,促使其尽早熟悉工作,进入工作状态。
六、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和指导机构。我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实施。镇领导联系包干所联系片(社区)各行政村,镇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联系包干矛盾突出、问题较多的村。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送、镇机关干部每周研讨交流工作情况等制度。工作中的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信息及时报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2、切实制定工作方案。要全面负起责任,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依法换届、和谐选举,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以解决换届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以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健全选举制度、规范选举程序为主要内容,认真制定好各行政村工作方案。
3、全面做好工作的前期准备。要搞好前期调研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要扎实推进后进村的帮扶整转工作。要组织好相关人员尤其是驻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和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学习培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尽快熟悉选举工作业务和流程。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对那些后备力量薄弱的村,要在加大选拔培养力度的基础上,通过派驻等形式,确保村级组织换届时有合适的人选;对黑恶势力活动较多、干扰较大的,要在换届前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为村级组织换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主题词:换届 村级组织△ 2011年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