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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门县亭旁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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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门县亭旁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三门县地质这害防治规划(2008-2015)》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现状

我镇地处山区,是一个典型的山区乡镇,镇域面积143平方公里,下辖106个行政村,人口约5.8万,有87%以上行政村都在高山中或山脚边,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风化严重,大部分村庄座落于山高坡陡,断层发育,在降水和地表径流作用下,易形成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尤其是汛期多发、突发。目前,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9处,6处正在紧张、有序治理中,3处等待上级确定方案。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以往的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及规律,一般地质灾害发生期以汛期为主,地质灾害防范期为46月的梅汛期和710月的台汛期。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24小时时段,特别注重防范连续降雨及集中暴雨时段的地质灾害突发。

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责任人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全镇地质灾害预防的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和镇国土所,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责任人为镇分管领导、地质灾害所在村书记、主任、单位负责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利用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工作成果,有重点、有目的和针对性地对重点区段和重点危险区进行防治。

2、主要防治措施。对重大的地质灾害点的居民采取逐步迁移的方式撤离危险区,对一些小型的可采取工程措施,如进行支挡墙、前方减载的办法或采取退耕还林减少水土流失,对住房有影响的住户应迁移或在上游设立拦挡坝等工程治理措施。

3、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村(居)组成有关单位应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当及时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4、开展汛前、汛期及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5、通过广播或印发宣传材料等手段,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减灾防灾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广大干群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和对地质灾害的自测自救能力;提高监测人的监测水平。

6、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村(居)、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落实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预报责任人及其预警信号、人员和财产疏散、转移路线以及应急抢救等内容的灾害预防措施。具体监测工作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监测,以定期巡视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巡视每半月一次;汛期监测根据降雨强度,必要时每天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通告和处理。

7、发现灾害前兆或灾害发生时,要及时准确汇报和上报,在县、镇防灾救灾指挥部的指导下,按预案设计的受灾群众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迅速组织转移灾害区群众的财产,疏散、撤离的路线应垂直于地质灾害发生时的运动方向,而不能顺着运动方向。采取必要的妥善措施,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8、土地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动态监测。对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危险性勘察、评估工作;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地点,严禁各类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若有必要须先治理再规划工程建设,做到主动避让;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五、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以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主要目标,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同时努力降低财产损失。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我镇实际工作情况,镇设立地质灾害防灾治灾指挥部,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直接指挥下,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工作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审查、发送、管理各类信息,掌握并综合防台风、山洪及地质灾害动态情况,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

2、抢险救灾组:指导或帮助组织人员与重要物资应急转移安置、灾区医疗卫生防疫;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查灾核灾组: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资应急转移和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灾、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4、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等应急工具,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负责救灾人员生活保障和接待上级工作组及慰问团事宜,配合抢险救灾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

 

(二)防治方案

1、灾前预报。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及县指挥部报告,落实责任制,做好预警宣传,重点检查,管理到岗,突出“防”字。紧急情况时,镇指挥部发布临灾预报。

2、临灾应急。临灾预报发布后,预报临灾区即进入应急期,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及各职能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灾后应急处置

1)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协助县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工作人员迅速到现场了解灾情,确定灾后应急工作规模,镇防灾救灾应急分队进入灾区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工作;及时动员受灾群众和受威胁居民及其它人员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速报灾情。

2)灾害发生后,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3)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镇人民政府可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并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亭旁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  防治  通知

 抄送: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

亭旁镇城建办公室                       2010527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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