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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雄镇基层组织民主恳谈制度
建立党内民主恳谈制度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纽带。通过召开党内民主恳谈会可以倾听广大党员干部的呼声,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办事效率。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小雄镇党委民主恳谈制度。
1、民主恳谈会的具体制度。
镇级党内民主恳谈会由镇党委负责牵头,组织办、综治办等相关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镇属支部内带有普遍性、指标性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排查调处,一般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村民主恳谈会由村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本支部内党员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整理上报和排查调处,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前,村支部及时将会议议题报镇组织办,遇有普遍性问题的,组织办派员参加。
2、民主恳谈会的主要内容。
镇党委、政府根据年度组织工作重点及党员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隐患的苗头情况,确立本次民主恳谈会的主题和内容,并收集相关资料,形成较全面的调查、调研材料。
3、民主恳谈会的议事程序。
民主恳谈会一般应由党委、党支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主要工作程序为:一是召集相关单位确定本次民主恳谈会的主要议题和内容;二是下发召开恳谈会的通知,让有关单位及相关党员知晓恳谈会的中心议题;三是采取自愿报名和指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参加恳谈会的对象和人员;四是召开恳谈会,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安排专人记录。要通过恳谈会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现场能解决的,相办公室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迅速拿出处理意见;现场不能解决的,分别填写《民主恳谈会情况反馈表》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报上镇党委、政府,采取上下结合、整体联动、综合治理的办法加以解决。
4、民主恳谈会问题的调处和反馈。
党内民主恳谈会结束后,应指派专人就排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按照“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承办办公室和个人,明确承办责任。对重大疑难纠纷或隐患经研究后成立工作组,召开相关联席会议,以交办的形式分级处理,并及时写出调处报告。落实情况作为下次民主恳谈会的内容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广大党员通报恳谈会结果。同时,基层组织民主恳谈会要建立回访制度。对于已经解决的问题和平息的矛盾纠纷,要落实专人定期回访,听取党员意见,防止出现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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