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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雄镇全程办事代理制度
全程办事代理室工作人员受理群众办事申请后,属代理室办理的当场给予办理,不属代理室办理的,陪同申请人到责任办公室落实全程承办人,通过内部有机运作,由全程办事受理室全程承办人全程跟踪办事。
全程办事制度的程序由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组成。
1、受理环节。设立全程办事代理室,负责办事受理工作。凡属本镇机关办理范围,均应予以受理。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在受理时,要填写《小雄镇全程办事承办单》并告知承诺期限和申请人的权利、义务等。同时,代理室正式受理的事项连同承办单和有关材料,陪同申请人到有关职能办公室,由承办人签名交接。
2、承办环节。全程承办人接到有关材料后,应会同有关具体办理人立即予以办理,不能办理的,要在承办单上写明原因并签名。
3、回复环节。办理完毕,全程承办人复核后,交回代理室,并做好办单交接手续。由代理室将办理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一)全程办事专线电话受理、处理制度
1、全程办事专线电话号码:83560001
2、来电受理: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对来电主要内容的记录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书写规范。对内容较为复杂的,可请来电人寄送书面材料。
3、来电办理:(1)当即答复。来电反映的问题,情况清楚、政策明确的,应当即答复来电人;(2)电话转办。来电反映的问题,职责明确的应立即向有关职能办公室电话转办。(3)书面交办。来电反映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又需要处理存档的,以书面形式交有关办公室处理。(4)领导批办。反映的情况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需要乡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等重要来电,由全程办事代理室填写《全程办事专线电话来电审批表》,并呈报乡领导,经领导指示后将复印件交有关职能办公室处理。
4、反馈:凡受理室电话书面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交办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属电话交办的,应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并直接答复来电人。紧要的,要随时反馈。不能办的,要说明情况及原因。
5、催办:代理室经办人对交办的事项要及时催办。除用电话催办外,要及时发出《全程办事专线电话催办单》。催办3次仍不报结果的予通报批评。
6、综合归档:(1)定期对来电数量、内容进行统计分类。统计分析情况提供乡领导参考。(2)从来电中筛选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及时上报乡领导。
(二)全程办事回访制度
为了检验办事效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高质量办事受理事项,代理室每月一次小结全程办事记录簿和专线电话记录簿中的受理数量、内容进行统计分类,从中有目的、有重点地筛选5%的办事内容进行回访。回访目的:1、了解代理室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各职能办公室的办事质量和效率,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查和纠正。2、阶段性总结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缺点,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继续保持和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4、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处理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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