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小雄镇机关干部2009年度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正确反映干部的工作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打破身份限制,统一管理,按岗定责,使每位干部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合理分工,即在规范职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每个干部的工作能力、专业特长和工作爱好,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广泛征求干部本人意见,由集体最后讨论决定,使岗位分工尽可能做到规范合理、人事相符,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年度工作情况、工作考勤情况等,重点对干部个人政治思想品质、个人素质能力、办公室工作实绩、驻村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行千分计分制。
(一)个人德、能、勤、廉等方面进行考核(200分)
1、德(60分)
考核标准:
①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政治表现好,违反一次扣8分;
②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违反一次扣8分;
③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奉献、讲原则,执行县委“十大禁令”和镇驻村干部工作“八不准”,违反一次扣20分。
2、勤(60分)
考核标准:
①遵守镇考勤制度情况,工作踏实,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上班、会议无故迟到、早退(含通知村级开会的会议),一次扣20分;
②积极参加业务、政治学习,与时俱进更新知识和观念,少一次扣20分。
③驻村干部每周下村时间不得少于三天,要定期走访村民,了解村里的热点、难点问题,具体所落实的工作在“小雄镇民情博客”详细记录,每月至少12篇,少写一篇扣2分。
3、廉(80分)
考核标准:
①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擅离工作岗位的,每次扣10分;
②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规定,无假公济私行为,违反一次扣20分;
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行为,违反一次扣20分。
④恪守驻村干部“八不准”,违反一次扣30分。
(二)办公室工作实绩(300分)
考核标准:
详见《小雄镇2009年度办公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三)驻村工作实绩(500分)
考核标准:
详见《小雄镇机关干部驻村工作岗位责任制》、《小雄镇机关干部驻村工作考核细则》。
二、加分事项
(一)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
(二)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加10分;95分以上的,加15分。
(三)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30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15分,获得县部门先进的加5分。
(四)个人获得县级表彰的,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20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0分。
(五)鼓励全体机关干部积极创新,凡创新项目(或课题)受省(部)级以上(含本级)表彰的,加300分;市级的,加150分;县级的,加100分。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三、考核方式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镇领导班子各成员根据职工表现打分。单项分值不能出现负分。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对出色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工作起点高,效果好,成绩显著的,按考核得分名次评定“优秀”。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在干部大会上公布。
(二)对按时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好,工作无差错的,可定为“称职”。
(三)对勉强能够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表现一般,无重大工作失误的,可定为“基本称职”。
(四)对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可定为“不称职”。
五、考核结果必须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组织复议。
六、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镇里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镇党委、政府必须严格按以上办法执行。镇领导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严禁循私舞弊,要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八、本办法适用于镇机关干部的考核。
九、本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共三门县小雄镇委员会
三门县小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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