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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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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镇201217

 

 

 

关于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行政村,辖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司〔20111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的通知》(浙司〔201119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三矫正办〔20121号),决定从今年4月份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重心,以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为主线,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目标,以及“抓规范、破难题、强基础、促提升”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着力夯实社区矫正基层基础,不断提升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以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目标

一是社区矫正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发展。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和服务专业化组织及力量进一步加强。管理指导职责充分履行;社区矫正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职能充分落实;村帮教组织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村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工作开展,并逐步实现全覆盖,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

二是社区矫正基层队伍建设有新突破。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第一线的力量得到加强、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职能职责进一步落实。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犯情结构、监管任务等情况,落实从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主要环节的执法工作;按照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的20:1的比例,建立一支具有一定数量规模、适应工作需要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等工作;按照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不低于11的配置比例和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小组不少于2名成员的要求,建立一支热心社区矫正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的社会志愿者队伍,配合司法所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帮教工作。

三是“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有新成效。全年全镇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和行为发生;无因职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而导致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现象发生。全镇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罪率控制在0.4%,脱管率控制在1.3%以内,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顺利召开。

三、深入开展争先创位、学习评比活动。

(一)开展“三项”检查

1、重点检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司法所和其工作人员,在办理审前的社会调查、减刑和假释、考核奖惩等案件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现象和行为。

2、重点检查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再犯罪特别是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背后,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着职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等现象和行为。

3、重点检查村等基层监管帮教组织特别是监督考察小组成员和监护人,是否存在组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帮教不经常、报告不及时等情况。综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

(二)落实“三项”攻坚

1、打好管控攻坚战。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的通知》为抓手,以积极推进村帮教工作站建设为载体,保障到位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机制,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坚决防范和杜绝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打好帮教攻坚战。牢固树立向教育要安全,向教育要质量的工作理念,完善定人包案制度落实帮教责任;深入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帮教攻坚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和有效手段,提升教育矫正实效。

3、打好信息攻坚战。继续深入实施社区矫正信息工程,制定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意见。认真总结推广使用电子围墙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监管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监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和应用领域,落实管理考核力量,实时做好跟踪考察、警示告知、短信提醒、网络帮教等工作,发挥信息技术在监管工作中独特地作用。

(三)落实“四项”举措

1、在配齐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热心、关心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人员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基层帮教网络,形成社会合力。

2、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规定,实现与监狱、法院、看守所等“无缝对接”机制,确保矫正对象审前社会调查完成率、移交率达100%

3、加强情况通报、检查核对、执法检查等制度,切实做好定期排查、动态分析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生活、思想和工作状态,严格控制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4、不断丰富“改、帮、教”活动内容,继续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行为和心理,适时组织通过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四、活动步骤
   “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至5月上旬。结合年度工作部署,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和部署要求;成立“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开展相关调研活动,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5月中旬至10月底。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各项活动。
  (三)检查考核:11月上旬。组织开展自查、互查、巡查等相关活动。
  (四)总结表彰:11月中旬。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总结、评比和表彰等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时间、人员、步骤、内容、效果“五落实”。镇成立“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程国利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胡建锋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陈建华、陈王鹏、郦凤妙组成。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发挥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三)严格督查,注重实效。通过召开情况汇报会、座谈会、交流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是否可行、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6

 

 

主题词:社区矫正    建设年    通知                         

  抄送:县矫正办                                   

横渡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3月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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