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泗政[2009]19号
关于加强乡机关内部管理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乡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乡机关内部管理若干补充规定,希各办自行遵照执行。
附:1、泗淋乡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2、泗淋乡食堂货物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3、泗淋乡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4、泗淋乡维修审批规定;
5、泗淋乡机关干部考勤规定;
6、泗淋乡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中共泗淋乡委员会
泗淋乡人民政府
2009年3月20日
泗淋乡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为安排好机关干部乡政府食堂就餐,提高干部职工伙食质量,降低伙食费,规范食堂就餐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乡机关食堂每日供应三餐。早餐:7:00-8:00,午餐11:30-12:20,晚餐5:00-5:30,请所有干部职工按时就餐。(中餐、晚餐在下班后方可就餐,随工作时间调整而调整)
二、干部职工就餐一律实行翻牌制。因出差、下乡或其他原因不能就餐,须及时通知炊事员,否则按就餐对待,按标准收取伙食费。若未翻牌要就餐的,应自觉等到翻牌人员领取饭菜有剩的情况下再就餐。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应自觉排队打饭、菜。
四、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的需求盛饭、菜和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五、就餐人员不准把餐厅的餐具私自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食堂就餐人员伙食费实行每餐记账,月汇总累计之后进行逐一收取。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炊事员,对食堂管理服务及伙食账目有意见,可向伙食管理员(柯甫桂)提出,不得与伙食管理员和炊事员争吵。
八、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办公室有权报主管领导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建议上级给予相关处分。
泗淋乡食堂货物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一、食堂采购员(柯甫桂、林英其、陈金妹)负责主、副食品原料的采购。柯甫桂负责柴、米、油、盐、酒等食堂必需品的采购,林英其负责小食堂菜采购,陈金妹负责大食堂菜采购。
二、食堂人员买菜前应统计就餐人员,定量采购,以免造成浪费。
三、食堂采购员采购主、副食坚持如下制度:
1、采购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2、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来源清楚,按规定索证,有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
(1)采购员采购的主、副食品必须做到现场购货三同时,即同时验质检斤、同时交款、同时取付款收据,一般情况下不赊款。大、小食堂菜购买后,由柯甫桂定期进行核查。罗君不定期抽查,一月不少于3次。
(2)付款收据要求售货方将主、副食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书写清楚。
(3)购物入库时要详细交清数量、介绍质量、接受保管员(张丽娟)检查,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验质检斤在票据上签字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3、食堂人员(林英其、陈金妹)向保管员(张丽娟)领取货物时要及时登记备案。
4、采购要做到计划采购,避免物品积压变质,造成浪费。油、米、酒等食堂必需品采购前,需填写采购审批单,办公室核实后报乡长批准方可。
四、库存物品及新采购物品必需清点登记,建立台帐,采购员、保管员签字,党政办主任审核。
泗淋乡货物采购审批单
序号 | 物 品 名 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 注 | ||
1 | |||||||
2 | |||||||
3 | |||||||
4 | |||||||
合 计 | |||||||
经手人: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审核: 年 月 日 | 乡长审批: 年 月 日 | |||||
泗淋乡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一、食堂炊事员、伙食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堂炊事员,每半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上岗。
四、食堂炊事员在出现咳喇、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疾时,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疾或病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炊事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应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三)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间内吸烟。
(四)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六、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七、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疏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混用。
八、洗涤、消毒餐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十、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十一、搞好食品卫生,生熟食分开,加盖加罩,防止苍蝇、老鼠、蟑螂污染,做好剩饭剩菜的处理,用沙布盖好,防止变质。
十二、餐厅必须每天进行清扫擦净。
十三、经常检查食堂卫生情况,由党政办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
泗淋乡维修审批规定
1、维修范围包括乡机关大院内各类公用设施。
2、现有设备物资尽量采用维修制,不采用淘汰制。
3、办公室公用设施等各类财物损坏需维修应向党政办领取并填写维修审批表,各办分管领导签字报乡长批准后,再由党政办负责联系落实维修人员。对擅自损坏的应照价赔偿(根据财产管理制度)。
泗淋乡修理审批单
NO:
申请人 | 修理时间 | ||||||
修理项目 | 维修人 | ||||||
价 格 | 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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