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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镇委〔2014〕32号
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员在村庄整治
和河道管护中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党员无私奉献精神,发挥党员在“五水共治”、“清洁家园”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带领群众转变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党员中开展以“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考核”为核心内容的洁美家园大行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镇组织关系在村内的全体农村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年老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确因特殊情况无能力参加环卫保洁管理的党员,须经村支部讨论后,报请驻村干部核查、分管领导审定、镇党委同意后,公示3天,无异义者方可不参加环卫保洁管理的各项考核。
二、工作目标
1.河流沟渠做到水下无淤泥、水中无障碍、水面无漂浮物、水边无垃圾。
2.村庄做到道路路面干净、门前屋后整洁、杂物堆放有序。
3.村民卫生习惯基本养成,自觉做到垃圾入桶、污水入管。
三、工作措施
1.网格化管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作为一个大网格。村庄规模特别大、党员人数特别多的村,可分为几个片区,每个片区视作一个大网格。各行政村根据本村参加这次活动的党员人数,将村庄保洁、河道管护的任务,分为若干个党员单元小网格,各党员对自己单元小网格内的保洁任务负责,无能力参与的党员要做好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卫保洁工作。村两委班子分别联系几个党员单元小网格。党员单元小网格划分时,村党支部既要统筹考虑每个党员任务轻重,又要考虑每个党员的区域人际关系,要有利工作开展。要划清单元网格边线,分清责任区,避免争执。要实现村庄及河道保洁全覆盖,不留盲区。划定方案经村支部大会讨论后报镇五水办,作为今后考核党员的依据。
广大基层党员要充分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到农村保洁工作中去,自身及家庭成员要率先垂范,树好榜样。根据支部划分给自己的小网格,大力宣传,利用多种资源,充分发动网格内群众改变生活方式,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堆杂物,勤打扫,勤整理。要经常对自己单元小网格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不良行为进行劝导,对脏乱差现象进行整改,确保自己负责的单元小网格环境整洁干净,习惯文明卫生。
2.责任制考核
镇里牵头,组织镇纪委、环卫所、五水办等同志,并邀请县、镇两级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参与,成立专门督查小组。每月不定期对各村(以大网格为单位)进行抽查。每月以抽签的形式确定20个村(大网格),并根据检查情况,排出最差的2个村。检查到的村(大网格),检查组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检查每个党员单元小网格保洁状况,确定后几名(后几名的人数以大网格党员数的10%比例确定)。
3.考核结果应用
检查结果第一次列后2名的行政村予以通报批评。年内两次列后2名的行政村,由镇主要领导约谈。村主职干部年内三次列后2名的行政村,年终考核降级,取消第二年一切项目支持,不考虑各类先进评选。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后2名的村主职干部,不列入下一届村两委候选人。
单元小网格保洁检查结果第一次列后几名的党员,镇里予以通报批评,年内第二次列入后几名的,将组织关系接转至镇党员服务中心。年内三次仍旧列后几名的,将在镇党员服务中心按党员评鉴要求进行处置。
单元小网格保洁结果第一次列后几名的预备党员,由镇组织办提出黄牌警告,年内第二次后几名的,将延长预备期半年。年内三次列入后几名的,取消党员转正资格。
在上级明查暗访中被通报的行政村参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亭旁镇党委
亭旁镇人民政府
亭旁镇党政办 2014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