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切实做好201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在高位运行,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工作方针,以“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为目标,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行以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狠抓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按时间、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工作目标
1、工作总体目标:力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免疫质量目标: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70 %以上。
3、免疫标识目标:免疫耳标佩带率、免疫证持证率、防疫档案建档率达到 100 %。
4、检疫监督目标:动物检疫报检检疫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行动从9月21日开始,10月2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8日9月25日,完成秋防工作的组织部署、调查摸底、防检疫责任区划分、防疫技术培训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宣传发动,积极宣传贯彻《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组织部署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防疫人员组织调配、疫苗发放、调查摸底、防疫技术培训等工作,为下阶段工作全面开展做好准备。
(二)集中开展阶段。9月25日至10月25日,全面开展秋防工作。
1、组织力量,开展集中免疫。各办要组织驻村干部、畜牧兽医员、村级防疫员等力量,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犬狂犬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规模饲养场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农村散养畜禽开展集中免疫,对于自免规模养殖场户,防疫人员必须到场监督指导,确保免疫工作到位,免疫后佩带牲畜耳标、发放免疫证、建立免疫档案。同时,统筹兼顾做好鸡新城疫、猪链球菌等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不漏一处、不存死角”。
2、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春防期间,要认真抓好消毒灭源工作,切断病原传播途径,要以活畜禽交易市场、冷库、农产品集贸市场、动物屠宰场、候鸟活动区域等公共场所和规模饲养场为重点,逐场进行消毒,并将消毒情况记入养殖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