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街道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切实加强农民负担源头监管的意见》(浙农监办〔2011〕4号)文件精神,确保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现就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
村(居、社区)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为: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限额在1500元,人口在1000人至3000人的村限额为2000元,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限额为2500元;上一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限额的一倍,报刊征订限额量化到村。村级组织突破规定的公费订阅报刊限额标准的,需经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村集体经济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见附件1。
二、从严控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