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有效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在全县村级便民中心实行“多员合一”管理的通知》(三县委办发[2013]44号)、《三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三基便民[2013]2号)、《三门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多员合一”管理考核指导性意见》(三基便民[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每年考核一次。
二、考核对象:全街道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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