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把我街道控违拆违工作引向深入,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控违拆违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无违建”街道、“无违建”村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三改一拆”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创无违建街道”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无违建”村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创建带动面上工作的整体提升,巩固控违拆违成果,促进违法建筑标本兼治和长效管理,为创建“无违建”街道创造条件,为我街道新型城市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原则和“杜绝新建违法建筑,拆除历史违法建筑”的控违拆违总体要求,结合“四边三化”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开展“一户多宅”和旧村整治,完成道路沿线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规范农民建房审批,有效改善我镇人居环境和城乡面貌。到2014年底,全街道有3个村以上达到创建标准;到2015年底,有8个以上村达到创建标准;到2016年底,全街道所有的村达到创建标准,实现全街道“无违建” 村全覆盖,成为“无违建”街道。
三、创建标准
1.拆违基础工作到位。村两委班子对“无违建” 村创建活动认识统一,工作机制健全,形成控违拆违合力。控违拆违信息及时上报,台账资料齐全。控违拆违宣传工作深入,群众认可,没有因控违拆违工作产生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
2.新违法建筑零发生。建立健全新违法建筑的防控体系,责任落实,加大巡查力度,对群众举报、巡查发现、媒体曝光以及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必须及时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坚决杜绝新违法建筑的产生。
3.“一户多宅”、旧村整治完成。“一户多宅”和旧村整治是创建工作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原则,加大“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力度,做到一拆到底,一户不留,成为无“一户多宅” 村。违法建筑拆后管理到位,利用科学合理,农村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
4.道路沿线违法建筑整治完成、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拆除整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历史违法建筑进行清理。完成当年道路沿线违法建筑专项整治任务,对被职能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违法建筑,除涉及民生、公益事业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外,按照应拆尽拆原则,全部拆除和整改到位;对法人违法建筑,有针对性的研究拆除、整改或补办手续方案,及时进行拆除、整改或补办相应手续;对农户已建住房违法行为,根据我街道农村实际情况,分类、分等级进行综合治理或拆除。
5.规范农民建房审批和建设。抓好审批源头,规范农户建房审批程序和建造过程。“无违建”村创建工作要与新建住房审批紧密结合,农户新建住房必须严格按照农民建房审批程序、规定和标准执行,做到建房审批规范、建造全程管控、建后严格验收。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超标违建、建新留旧、乱搭乱建等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