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经县委同意,部分县委常委参与县政府分工。鉴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现将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李昌明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县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局、编委办。联系:县国税局、地税局。
叶邦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改、能源(电力开发)、重点工程、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交通运输、信访、政府法制、地方志、机关事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督查室、研究室、信息中心、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支持核电工程办公室)、统计局、交通运输局、信访局、法制办、地方志办、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推进组)、猫头村异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联系:县人民武装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老干部局、关工委、统计调查队。协助县长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王广法 县委常委、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主持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作。联系:铁路三门站。
占旭刚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司法、外事侨务、对台事务、体育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外侨办、台办、县体育局。联系:县侨联、台联。
邵全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科技工作。分管:县科技局、三门技师学院(筹)。联系:县科协、三门职业中专。
梁海刚 县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