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厅管厅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改进权力运行,提升队伍素质,强化监督执纪,进一步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和廉洁自律水平,促进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力建设现代交通示范区,保障交通运输在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和“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征程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厅机关和厅管厅属单位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党风政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群众对交通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基本形成。到2035年,清廉交通的各项机制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廉洁程度显著提升,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全力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决同危害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全力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进一步发挥浙江区位优势全力推进大通道建设,围绕进一步发挥浙江城乡协调优势全力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围绕进一步发挥浙江生态优势全力打好交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进一步发挥浙江山海资源优势全力提升港口的龙头作用和26个加快发展县交通服务水平,在深化“八八战略”、服务“两个高水平”建设上毫不含糊,在现代交通示范区建设上毫不含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加大政治能力培养力度,在年度党员轮训中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把握全局大势能力和防范应对政治风险能力。
(四)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认真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深刻领会“9.19”讲话、“四好农村路”等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五)从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以及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完善各级党委主抓直管机制。全面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完善和加强党对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和党的自身建设、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奖惩、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形成机关党建制度体系。结合清廉交通建设目标,逐年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责任考核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交通”建设的情况汇报,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交通”建设相关工作。各级党委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通过层层抓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衔接顺畅的工作闭环。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社会舆情分析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考核,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厚植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贯彻党章和党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格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廉政生活会和“廉政教育月”活动,理论学习会前要明确主题和重点发言人,其他人员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前准备发言提纲,会上进行充分讨论,确保学习质量。动态梳理廉政风险点,关口前移、防患未然。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主动参加支部活动,主动给党员干部上党课,并自觉接受普通党员的监督。及时督促检查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每季度开展对各党支部活动记录的抽查,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或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组织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严肃问责并督促整改。
三、纵深推进交通权力事项运行的公开规范高效
(七)纵深推进交通运输“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交通”建设。摒弃倚重批项目、分资金的陈旧模式,按照“放管服”要求,进一步取消、下放、合并权力事项,大幅度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办理层级、缩减操作环节,加快体制重构、职能转变和流程再造。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相统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道路水路客货运输、交通工程建设、汽车驾培、车辆维修等领域全面实现市场化运作,厅和厅管厅属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参与、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以“数字交通”建设作为抓手,围绕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能,统筹实施试点示范项目,在交通行政审批、绿色交通、公众服务、危化品运输管理、政务办公等领域先行突破,加快数字化转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建立“1+3+7+N”的总体架构,探索自动审批、信用审批等审批模式,优化网上申报、网上流转、网上审查、网上办结等流程,实现信息孤岛100%全打通、数据资源100%全共享、网上办事100%全开通、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全覆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目标,使群众和企业办事“路路通”。
(八)加强交通专项资金管理。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改变“大水漫灌式”“撒胡椒面式”的资金补助方式,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年度计划和年度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资金管理体系和重大项目及大额资金预算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情况挂钩制度,严格把握预算的追加和调整,逐步推行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改变重预算轻绩效的管理观念,强化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估,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结果应用有问责”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构建“五年轮审必审”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及交通专项资金审计监督,重点查处各单位和协会(学会)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超标准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以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是否干预工程建设、公款使用管理是否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遵守廉政规定情况,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使用。进一步优化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审计报告质量要求,明确审计整改、审计结果运用等内容,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内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纠错防弊作用。
(九)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监管。切实转变重审批、轻管理思想,强化规划布局、项目谋划、市场监管、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督等职能。科学编制中长期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深化对公路OD调查等交通运输需求的研究,统筹谋划高速公路等中长期重大项目,并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加强高速公路、国道与省道重大项目线位的规划控制,加强省级统筹和主导,从全省全局出发,科学确定线路走向,正确处理公路建设项目与“三区三线”空间关系。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强化专业化管理团队培养,推行交通工程全寿命建设和养护理念。探索运用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监管手段,努力实现高速公路、重点水运工程等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的项目建设工程远程视频监控动态监管全覆盖。质量监督抽检通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公开公平公正选择队伍。完善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进一步规范评标办法,压缩评标操纵空间。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加强对市管县管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行业指导,严厉打击交通建设工程转(分)包、设备租赁、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打造“智慧质监”,运用信息技术建好物联网质量监控系统,5年内实现国省道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全覆盖。严格合同履约,通过合同履约检查、造价文件审查(备案)、日常造价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全过程合同造价管理。加强对下对接和服务,按照省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四好农村路”督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十百千”督查,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动态推进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的督查服务。强化横向沟通,推进与发改委等部门的项目联合审查,推动建立交通项目涉铁涉能源管线的省级协调机制。
(十)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管理。创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模式,推行在线支付、移动支付,实施“机器换人”,探索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进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探索建立行风暗访常态化机制,开展交叉暗访、联合暗访、随车(船)暗访,对查找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加快交通运输各项业务的立法和建章立制步伐,推动《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浙江省公路条例》《浙江省机场管理条例》等的立法进程,通过“立改废”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开展宪法法律的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行政管理中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组织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业务轮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重视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法律”的作用,丰富管理手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加强事后监管。
(十一)全面开展“信用交通省”创建。完善交通运输领域的信用评价工作机制和信用信息评价管理体系,在交通出行、运输物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建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交通”网站,实现交通监管“信用记录、信用共享、信用应用、信用规范、信用文化、信用保障”六个全覆盖。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推行红、黑名单制度,与全社会征信体系相衔接,努力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综合应用,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对黑名单对象实施有效退出。开展第三方服务质量测评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对交通发展及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用社会满意度倒逼信用建设。
(十二)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省委《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推进交通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探索性、标志性、引领性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公开程序,拓宽公开领域,增加公开内容,畅通互动渠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奖惩情况、价格和收费信息、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等的公开力度,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基于政务钉钉移动办公系统打造办公“微应用”,在政务运作高效协同中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大力推进以“浙江交通”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集群建设,打造政务公开平台,完善搜索查询服务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形成舆情分析报告,妥善回应处置社会关切。
四、全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