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三农〔2019〕252号
关于印发《规范养犬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根据《三门县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三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按照执行。
一、目标要求
以“规范管理、文明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和狂犬疫情防治”为重点,开展农业农村局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通过整治,申报犬只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免疫率达到 95%、落实收容流浪犬。
二、重点内容
(一)申报犬只产地检疫率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犬产地检疫规程》等相关规定,做好犬只产地检疫工作。
(二)犬只免疫率95%。组织动物诊疗机构及乡镇(街道)免疫点免疫人员开展狂犬病免疫技术培训,使用由县畜牧兽医局采购的兽用狂犬病疫苗,并监督各免疫点管理和使用疫苗。对尚未接种或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犬只进行疫苗接种,并发放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
(三)狂犬、大型犬、烈性犬的认定。根据省市要求,对犬只进行认定。
(四)流浪犬只收容。流浪犬收容场所目前选址有海游街道悬渚村、亭旁镇王村两个地方,待建设部门建好收容所后,对流浪犬进行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