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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三农〔2021〕75号
三门县2021年度“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三门县“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乡镇(街道)、局相关科室以及三门县内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技推广机构、股份合作农场、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涉农组织。
二、申报范围和内容
按照“肥药两制”改革由区域层面向主体层面下沉、由末端处置向源头减量前移、由传统监管向数字治理升级的前进方向,重点推进“1+5”工程建设。
(一)“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工程。围绕省市县一体化的“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建设需求,积极推动市县自建平台按要求转换或无缝接入省级系统,实现数据跨层级对接。深入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加快农资购销由传统的人记手录向“刷脸”“扫码”等信息化方式转型升级,推动二维码、店内码在农资内外包装上的关联应用,配套一体机、摄像头、扫码枪、读卡器等硬件设备。深入开展“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培育,在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基础上,推动追溯内容向生产记录细化延伸,配套移动终端、打票机等设备。
(二)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工程。通过建设水肥一体化、生态化治理等设施工程,推广侧深施肥、坡地轨道、飞防植保和理化诱控等技术装备,示范稻鱼共生、稻虾轮作等生态种养模式,推行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生产作业方式,应用配方肥、功能性肥料、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肥料产品,低风险农药、施药助剂等植保产品,以及替抗产品、环保型饲料、安全疫苗、全生物降解地膜等新型产品,选用优质多抗型农作物、畜禽和水产新品种,实现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
(三)生物质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在稳定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秸秆利用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离田高效利用方式,建设秸秆收集利用中心,配置秸秆收集、打捆、运输和秸秆青贮、加工等设施设备。以农牧对接、综合利用、减排控污为主要方向,建设规模场封闭式集粪棚、有机肥加工、臭气治理系统、沼液就地或异地配送消纳等节点工程,提升处理标准和能力,实现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妥善应对畜禽疫病防控对粪污收集清运造成的影响,在生猪养殖重点区域配套同等处理能力的有机肥加工厂,为中小型规模养殖场配置不接触移动式储粪箱等设施,根据畜禽产能提升和布局调整,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四)生产尾水无害化处理工程。优化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布局和建设,加大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喜肥作物主产区的新建和改造力度,推动沟渠连片成网、技术配套集成,综合应用节制闸、生态透水坝、反硝化除磷池、沉泥池、生态浮床等设施装置,科学配置沟底、沟壁和沟埂植物。实施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截污纳管再提升工程,更新改造用于沼液消纳的管网、储液池等设施。稳步提升渔业养殖尾水处理能力,重点示范推广池塘循环流水养殖、集装箱循环水养殖及连片池塘养殖尾水处理等绿色养殖技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