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民办〔2021〕80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假期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旅游出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电〔2021〕52号)和《浙江省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领域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消安委办〔2021〕11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蔓延,疫情防控形式依然严峻复杂,虽然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但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工作不容懈怠。“五一”假期期间人员流动增多,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自身领导监督责任和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以维护民政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毫不动摇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