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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司法局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思路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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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司法局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思路

 

200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四大战略”、“三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建设“平安衢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两年”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为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区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素质,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投资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制定了活动实施意见,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两年”活动的领导。在“两年”活动整个过程中,我局始终按实施方案总体安排,扎实抓好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实。

在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开展了调查摸底。局领导分批走访各乡镇和服务对象,征求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余份,征得意见17条。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改什么、我为环境提升做什么”大讨论,在讨论中查找差距和不足。

在查摆问题、搞好整改、提升服务阶段,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我局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意见。即: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规范行为,提高效率;转变作风、严格奖惩;学习典型、牢记宗旨。为了使整改取得实效,我们制订了重点问题整改安排,针对问题落实了责任人,并明确时间,加以整改。

在建章立制,深化巩固阶段,围绕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建立健全了机关人员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和支部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支部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围绕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长效机制。在开展“两年”活动的过程中,我局还结合自身实际辅之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领导走进基层抓服务”、“百名法律服务人员下基层”、学习先进人物龚顺忠等各项活动。通过学习讨论和各项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有大的提高、作风上有大的转变,工作上有大的起色,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不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为抓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我局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衢江区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衢江区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职责任务分解》,并以区委、区政府“两办”文件形式下发全区各乡镇、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区乡普法队伍建设,成立了普法讲师团,区乡两级共22个97人,调整充实基层普法联络员140名,专兼职普法宣传员1433人。区、乡两级共举办“五五”普法培训班10多期,培训普法骨干2200名,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人力上的保证。根据工作要点安排,今年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学法用法

按照市委法治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区公务员开展“法治浙江”、“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我局先后两次与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下文对全国、全省“五五”普法指定教材《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法治浙江”干部读本》的征订发行工作进行部署,基本实现了公务员人手一册的征订要求。12月10日,根据市法治办的统一部署,我们组织全区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全区公务员分别进行了《“法治浙江”干部读本》学习与思考练习册的完成和书面考试,参学参考率达到99%。

2、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规划把农民列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这是非常切合我们衢江区实际的一项举措,为了切实抓好农民普法教育工作,今年4月区委、区政府以两办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民普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农民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5-6月份期间,先后在黄坛口乡、双桥乡、全旺镇、后溪镇开展农民普法试点工作,通过开展法律宣传进农家、法律资料进农家、法律服务进农家、法律援助进农家“四进农家”活动,把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送进村、送到户、送到人。据统计,在开展农民普法活动中,我局共组织开展送法下乡55次,征订和发放农村普法教材633册,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培训班7期,培训农民普法骨干144人,解答农民法律咨询848人次,张贴普法宣传挂图5000余张,在全区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农村法制宣传氛围。

3、扎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

青少年普法教育注重“四抓”:(1)、抓机制。全区各学校成立了学校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制定普法教育计划,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列为“法律进校园”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充分利用寒暑假,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2)、抓师资。从公、检、法、司等部门聘任法制副校长49名,各校在推行法制副校长的基础上,还普遍建立和规范了教师学法日制度,组织教师定期学法。(3)、抓载体。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全区各中、小学普遍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通过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少年惊叹号》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9月,为更好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与区教育局联合下文,在全区部分区属中学开展“法制电影进校园”活动,通过播放普法电影的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全区10个学校有5000多名学生观看了法制电影,有效地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4、创新载体,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今年来,我们努力克服普法手段的单一性、机械性、说教性,增强灵活性、多样性、趣味性,积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互动。我局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235场次,配合高家镇开展沙滩治理、廿里镇塘湖村山林纠纷调处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20多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在市广播电台播出《以案说法》节目,在《今日衢江》上开辟“法治在线”栏目,重点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6-7月份间,区法治办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台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有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10多个部门参与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9月—10月,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9—11月,在全区开展“法制电影进农家”活动,利用“送电影下乡”活动影响大、观众多的特点,专门组织《走向法治》、《普法之路》、《枫桥经验》、《法律援助》等一批普法短片,在每部电影放映前加映,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和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普法宣传,由于这次活动在普法形式上更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5、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星级活动

年初,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区人大组织的民主法治村建设调研。继去年我区开展“311”工程,完成了300个民主法治规范村建设任务之后,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厅浙司[2006]267号文件精神要求,继续在全区推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一方面将创建面扩大到所有行政村,同时对已开展创建的村推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星级活动,全区成立了六个督查指导工作组,分片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星级活动开展督查指导,组织考核。经过考核,全区512个行政村达到“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的有380个,3个社区中2个达到“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实现了年内全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达到70%、社区达到60%以上的目标。

三、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1、以落实省“十一五”规划司法所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巩固。局领导深入各乡镇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商讨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落实措施,具体帮助落实配套资金,并对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实施建设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做到勤督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到位,今年实施项目的上方、双桥、全旺三个乡镇已按时完成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达到“四房一库”建设标准,顺利通过省考核验收。另有莲花所在建,预计春节前完成。在做好07年项目实施同时,积极做好06年已完成项目的巩固工作,从完善制度、抓好业务建设着手,巩固建设成果,积极谋划08年的司法所建设项目,已有灰坪、太真、岭洋、举村4个所基本达到建设要求,剩下8个所都有新建和改建计划。樟潭司法直派所已进入报批阶段。二是抓好司法所队伍和业务建设。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现场指导、个别辅导等形式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人民调解知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知识、社区矫正基本知识培训指导,帮助司法所人员增强业务素质。根据乡镇人事变动的情况,我们还协同乡镇党委政府及时对司法所长进行了调整充实,从组织上保障了有人做事。11月下旬,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区2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同时对司法所长进行全面考察,为下步贯彻省委办[2007]19号文件精神和司法所队伍建设打下基础。我们从抓工作制度、台帐入手,局里统一制定了司法所一系列工作制度和程序,并在各司法所上墙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为规范工作台帐,我局还统一印制了司法所工作台帐卷宗目录封皮,以统一台帐基本内容,体现司法所职能工作特色。三是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彰显司法所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围绕“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实际,组织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人员下基层”以及“解百件纠纷、献百条计策、矫百名社区服刑人员”等系列活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重点,做好春节、两会、“十七”大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排查调处工作,主动与其它部门联调,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做好信访前、治安刑事案件形成前,诉讼前的调解工作,化解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据统计,1-12月份全区共排查调处疑难矛盾纠纷741件,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382件。廿里镇(家事)矛盾纠纷联调中心突出分级调处责任机制,使上交矛盾纠纷大大减少,纠纷调处成功率大大提高。后溪镇司法所采取“五诊法”调处制,强化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成功化解疑难矛盾纠纷7件,化解不安定因素5件,充分彰显了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中,我区周家乡司法所被评为市级“群众满意基层司法所”。

2、以建立人民调解激励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为重点,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今年初,我们针对村级人民调解员报酬低、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矛盾纠纷上交多这一状况开展调研,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办法,调动村级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积极性,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衢江区政府以衢江区政办发[2007]16号文件,下发了《衢江区人民调解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将人民调解奖励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对村级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实行奖励。为了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我们专门召开了司法所长会议进行布置,要求乡镇落实配套措施,制定相应奖励办法,目前全区已有11个乡镇以不同形式落实了奖励措施,后溪、大洲、樟潭、廿里等乡镇街道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标准及措施,樟潭街道将涉及2000元以上损害赔偿纠纷,5人以上群体性事件,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众纠纷作为疑难重大纠纷加倍奖励,后溪镇和横路乡疑难纠纷调处的奖励标准分别达到100元和200元。在抓好奖励办法落实的同时,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深化村级示范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继续抓好组织制度、基础设施、文书格式、调解程序统一。统一制发司法部标准文书格式5000多份,下发每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规范文书格式、调解程序、法律法规政策应用为主要内容,采取各种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共培训人民调解员730多人次。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的提高,我局还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十佳人民调解员和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通过这一活动,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对调解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22件,调处成功的有1597件,成功率达98%。在“十佳”评选的基础上,我区上方镇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调解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同时获得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各1名,优秀调解案例1个。另有2名调解员被推荐参评市级调解能手。

3、强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础工作,着力做好归正人员的两项排摸。我们根据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我区2004年-2006年度归正人员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各司法所通过四走访一比对形式即走访帮教对象,走访帮教干部,走房帮教对象亲属、走访当地群众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核查比对,摸清了当地归正人员的情况,从而保证归正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脱管。同时我们还对2002年度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监测调查。对2002年度刑满释放人员的现实表现、帮教情况、重新犯罪情况、家庭经济状态等进行全面的跟踪监测,通过二项排查摸清了全区归正人员的底数,为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了第一手材料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实行“双推、双联、双帮、双自”的做法,为185名安置帮教对象落实了相关政策和措施。在原有三家过渡性安置基地的基础上,今年我们积极联系,新增了一家香雪家电有限公司作为过渡性安置基地,进一步拓宽了归正人员就业安置渠道。

4、积极有序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崭新的工作,作为省试点县(区)之一,我们在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做到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一是认真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地区的经验,我们先后组织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柯城、宁波等地学习考察,增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也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认真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区领导机构。组织机构建设是做好工作的保障,为此,我们精心安排制定试点方案,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担任主任的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三是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排查核对,我们将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所掌握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发给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核对排查,查漏补缺,通过核对排查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情况。五是建章立制,抓好日常管理。目前,全区共有371名社区矫正对象,其中缓刑304名,管制9名,监外执行5名,剥夺政府权利47名,假释6名。四是抓好业务培训,搞好交接。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程序较为严密,需要工作人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为此我们专门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业务处室的领导、及区公检法相关业务人员对社区矫正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知识进行辅导讲解。同时为搞好社区矫正对象接收,我们还在樟潭街道举行了现场交接仪式,通过业务培训和现场观摩学习,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初步掌握了工作的方法步骤。五是建章立制、抓好日常管理。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基本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流程,并依法建立健全了定期报到,外出请销假,适居审批,会客审批,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六项教育矫正制度,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促进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今年以来,我局除了继续抓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和律师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外,在开展“两年”活动的过程中,还组织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人员下基层”活动,区属三家律师事务所专门制作了精美的宣传资料,主动上门发送到农村基层和一些重点企业,为其寻求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更是充分发挥其贴近基层的优势,纷纷进村入户,直接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法律帮助,担当起他们的“法律顾问”。《浙江法制报》头版头条刊登了我们的做法。据初步统计,“百名法律服务人员下基层”活动开展以来,近60名法律服务人员已经走访了360多个行政村和20余家企业,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0多件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余件,受到了群众的欢迎。由于教育管理到位,今年我区各法律服务单位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据统计,公证处全年完成办证数量3468件,其中经济1404件,民事1903件,抵押登记41件,执行证书20件,总收费66万元。区属三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民事案件667件,刑事案件107件,行政案件6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90家,总收费360多万元。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社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便民措施,在原来市区西安路建有法律援助接待窗口的基础上,又在区政府所在地樟潭街道设立了沿街接待窗口,配备了齐全的办公设备和专门工作人员,以满足新区周围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二是健全制度,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制定完善了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投诉管理办法、执业失误赔偿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并经常性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三是完善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了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行政村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网络建设。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针对农村山区群众对法律援助了解不多,知晓率不够的实际,区法援中心多次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进农家”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1-12月份,法援中心窗口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159件(次),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77件,其中民事70件,刑76件,另外还有非诉讼援助案件255件。

 

2008年工作思路

 

2008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四大战略”、加快推进“三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衢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遵循“夯实基础,健全制度、创新特色、强化队伍”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普法工作责职和分阶段任务,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多个部门联动、多个层次推动的大普法格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半年,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点突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制宣传,切实加强以乡镇和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群为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半年重点抓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方面的工作,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多形式的专题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抓好法律进学校、进企业试点工作。

二、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治浙江”建设的要求,不断创新建设内容,完善创建标准,注重创建实效,着力就优化村级治理结构,规范村级重大决策,实现“重大决策有档案、村务管理有依据、群众诉求能畅通、村民监督有成效”的农村民主法治目标。以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选好村民代表,加强对新一届村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提升农村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水平。重点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星级活动、村务民主决策“五步工作法”的深化推广、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等三项工作。

三、进一步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着力防范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办、省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07]79号文件)精神,在抓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司法所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整充实和业务培训,促进全区司法所切实履行好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职责,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争取出台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意见,不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领域的创新。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思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抓好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加强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实施好《人民调解奖励办法》,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质量,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机制相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探索人民调解与综治、信访、法律援助等工作的联动机制,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活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始发阶段。

四、全面推进和深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大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的力度,建立健全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衔接、管控、矫治、教育等各项制度,借鉴先行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实行“五表”、“四书”、“三见面”、“三必访”以及“一案一录”等管理矫治措施,切实把好“三关”:接收关、管理关、矫治关,确保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减少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五、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积极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临街接待“窗口”的规范化运作,方便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进步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提高非诉讼法律援助的质量。切实加强对乡镇、社区和群众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的指导与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加强和规范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和联系乡镇工作机制,鼓励引导律师积极参政议政,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处理涉法信访事务。着眼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和支持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和执业空间,形成有效的服务机制,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整体素质

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巩固“两年”活动成果。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能,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在考核评议、充分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司法所队伍。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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