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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开展就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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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区人劳就〔2008〕136号

 

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扎实开展就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根据区委 “创业富民,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省、市、区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总体部署,突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动我区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实现转移就业,加快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奔小康进程。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在全区实施就业扶贫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实施就业扶贫工程,加快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和增收步伐,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委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切实帮助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充分就业奔小康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

通过实施就业扶贫工程,提高就业困难家庭人员的就业技能,掌握一技之长,促其“洗脚上田,洗脑进城”,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使困难群众从输血型救助向造血扶贫转变,通过就业增加困难群众收入,以就业推进创业,实现全区人民同步奔小康和我区与全省同步奔小康。

二、范围对象

就业扶贫对象为:全区农村低收入农户、农村低保户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培训和就业意愿的劳动力。重点是全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和库区、山区乡镇及下山异地安置农民。

三、基本模式

1+X就业扶贫行动计划。“1+X”,“1”即每一个劳动年龄段的就业困难群众能够获得政府免费培训,至少掌握一门就业技能,“X”就是政府将给他们就业创业提供X项优质服务,包括提供公益性岗位,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择业平台和法律援助,以及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

四、目标任务

就业扶贫工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总体目标,以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加快发展”为主旨,以提高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就业创业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实现我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家庭人均收入明显提高,加快农村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目标是2012年底,我区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年龄段有就业愿望人员有90%实现稳定就业(其中分年目标2008年达50%,2009年达70%,2010年达80%,2011年达85%,)。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调查摸底

就业局、劳力科等局有关科室、单位和各乡镇要进村(社区)入户对就业困难家庭劳动力基本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摸清掌握劳动年龄段内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户、农村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存量,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劳动技能状况,培训意愿,就业意向等,重点对就业困难群体中未就业劳动力培训意愿和就业意向开展调查,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培训就业信息数据库和培训就业信息档案。

(二)认真实施技能技术培训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当前劳动力市场需求和本地企业的用工需求,以及本地农业发展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一是突出抓好低收入农户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加强与本地企业招工对接,在全区各乡镇,大力开展服装缝纫工、电工、焊工、车工等紧缺工种的培训。2008年-2010计划每年培训1000人以上,培训后转移就业率80%以上,切实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转移就业率。二是抓好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中的中老年留守劳动力,要加强种养殖农业适用技术培训,重点是毛竹、高山蔬菜、茶叶、食用菌、农产品加工和养猪、养牛、养鸡等,通过培训实现增产增收。

(三)大力实施“四大”行动

1、实施打造“衢江护工”品牌行动。实施品牌战略,对做强做大劳务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劳务品牌的打造要充分考虑就业岗位市场需求、专业岗位适应性、农民群体就业意愿等因素。据调查,目前各地医院、福利院等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缺乏,市场潜力很大。而我区就业困难家庭劳动力以农村中老年女性劳动力为主,适合从事护理方面的工作。同时,护理工作工资高,能兼顾家庭,对她们非常具有吸引力。因此在品牌的设计上,主要打造以“衢江护工”品牌为主,通过培训使她们掌握护工的基本技能,与护理对象的情感交流技能,输送到各医院、福利院和老干部疗养机构,从事病人、老人等的护理工作。同时,扶持1--2家劳务派遣中介服务机构,为护工提供双向选择劳务代理,由劳务派遣中介机构按劳务派遣用工,保障其相应的劳动合法权利。对于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护工,帮助推荐到市外就业,提高品牌知名度和效应。2008—2012年培训护工1200名以上(其中2008年400名,2009—2012年800名),帮助推荐就业1000名。

2、实施十家企业“就业扶贫、回报社会”行动。为引导、激励、带动企业积极参与就业扶贫工程,今年开始,我区开展实施十家企业“就业扶贫、回报社会”行动。选择十家用工量大的企业,与这些企业建立长期定向招用工关系,签订用工协议,从我区农村困难群众中订单培训定向就业。这十家企业的选择,将充分考虑行业代表性、诚实守信、技术岗位需求等因素,包括服装缝纫、机械加工、电工焊工、电子装配、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等。

3、实施万人家门口就业行动。据调查了解,低收入农村劳动力普遍存在着既能务工赚钱,又能兼带农活和照顾家庭的“两全”愿望和离土不离乡、就近就地就业的需求。因此,今年开始,我区开展实施“万人家门口就业”行动,着力引导帮助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通过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鼓励引导其到本乡镇机械加工、服装缝纫、纺织编织等企业上班或从事来料加工业。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公司加农户”的形式,进行产品的加工生产,既增加农民的就业岗位,又切实有效地解决此类企业招工困难问题,实现“一举两得,互惠双赢”。同时开发农村保洁员、保绿员、公路养护工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帮助他们实现家门口就业。力争到2012年底,全区有20000名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就业。

4、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行动。行动主旨是“以实行全程跟踪帮扶,帮助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方法是对参加培训确定为援助对象的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将其培训情况、就业推荐情况等输入电脑,建立一人一档,做好就业情况动态登记,实行就业援助全程跟踪帮扶。即政府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免费帮助推荐就业,就业后开展劳动就业权益维护、法律援助等有关跟踪服务,帮助其稳定就业。

(四)健全服务网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服务对象的各种需求,以人为本,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发布招聘、求职信息等“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为此,一是充分发挥好劳务集市、劳务招聘会等有形市场的作用。依托劳动力交易市场,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劳务交流会、专场招聘会,免费为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搭建平台。对特殊群体如库区、偏远山区农民,库区及下山脱贫移民,要主动下乡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使他们稳定就业。二是办好无形市场,为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免费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利用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联网的就业管理信息系统,把企业的用工信息及时传送到每个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畅通供需渠道。三是利用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窗口式服务职能,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就业意向、技能特长,以开发村镇、社区公益性岗位、推荐就业、帮扶建立创业基地等形式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四是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在城乡免费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送温暖”的“四送”服务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五)鼓励困难群体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创业是就业之源。大力弘扬“劳动为本、创业立身”的优良传统,充分激发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热情,努力在全区上下形成有利于推进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一是引导和鼓励广大低收入农户尤其是库区及下山脱贫移民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通过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增收致富;引导和鼓励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勇于自主创业,以创业实现就业,以创业实现致富。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引导外出务工向自主创业转变。二是要加强对创业的指导,因地制宜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选准创业路子,起好创业步子。三是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符合就业援助政策困难人员采取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降低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生产成本,解决融资难题,增强就业、创业的发展能力和可持续性。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就业扶贫工程,是政府转变工作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新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劳有所得的具体行动,是实施全省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有效载体,是力促12万低收入群众脱贫致富创新创业的新的伟大实践。要把实施好就业扶贫工程作为一项农村低收入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等就业困难群体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长期工作,扎实实施。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服务,成立实施就业扶贫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区人劳局局长胡林生任就业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局纪检组长钱江任副组长,成员由就业局局长余升信、劳力科科长郑先华、就业局副局长余忠前等组成。 就业扶贫工程办公室设在区就业局,就业局局长余升信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发挥队伍作用。建立农村就业服务联络员、企业招工信息联络员和外来务工带头人“三支队伍”,对“三支队伍”进行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三支队伍在培训组织发动、就业信息收集、就业推荐等方面的作用,为就业扶贫工程卓有成效的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人员力量保障。

(三)强化协调配合。就业扶贫工程实施要加强与农办、扶贫办、移民办、妇联等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区就业局、劳力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单位要扎实做好规划引导、宣传推动、政策资金扶持、培训科目设置、培训质量监管、考核发证,企业对接、就业推荐等工作。

(四)确保资金有效利用。就业扶贫工程资金来源由省级政府困难群众就业扶贫资金、市区政府农民素质工程资金、乌溪江库区群众脱贫致富工程培训项目资金等资金组成。根据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工作需要,配合有关部门科学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扶持政策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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